员工离职管理

|来源:新高考网

  一般而言,员工离职是雇员和雇主之间结束雇佣关系,员工离开原公司的行为。但离职带来的人才流失对于企业的运营具有直接的负面影响。特别是高层、营销人员、财务人员的离职,如何降低员工离职风险,是每个HR需要面对的迫切问题。

  众所周知,员工离职是企业里员工流动的一种重要的方式,员工流动对企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具有极其重要作用。所以HR专业技巧中有一项就是员工的离职风险管理。

  1、公司规定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怎么加强员工工作交接比较好呢?

  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申请,其实重在让员工有个离职要提前申请的意识,如果真有员工离职了,建议首先和员工积极沟通,原则上只要完整得将工作交接完即可,将各项工作明细列清楚,都有接交人。

  2、离职的员工每月给公司代缴的保险金额。请问这对公司会有风险吗?

  事实上,这会产生风险,员工若发生工伤,或者患病,需要享受保险待遇,则会出现一些问题。另外,有劳动关系才有办法交社保,所以这个肯定是有风险的。

  3、员工离职不按提前一个月申请办理,不辞而别,过一段到劳动仲裁部门,说公司拖欠工资,如何办?

  首先,电话通知当事人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紧接着,快递书面离职材料给应聘者,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来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声明:在员工未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之前,公司暂扣其剩余部分工资,直到办理完方才发放并开具离职证明。

  员工未按规定离职,公司也应当主动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工资结算、社保、档案材料转移等手续的办理,而不是等着员工。此外,员工不做工作交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要求其赔偿。对该损失赔偿,可从其工资中扣,但所扣数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扣完后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4、在保险办理中,要当月5日--25日办理下月生效,当员工出现在月初月底离职的时候,公司需要多交纳一个月的保险。但劳动法规定不能压员工的钱。如果员工月初离职,在岗时的工资不够扣,应该如何更好的避免这个风险呢?

  只要是根据地方规定办理手续,如果出现多交,不会认为公司违法克扣员工工资的。员工月初离职,工资不够扣的,这种情况,一般建议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注意终止时间不要出现在月初,而尽量安排到月末。如果已经发生这种情况,则只能跟员工沟通让员工自己再掏一部分钱,员工不愿意的,就只能公司承担了。

  5、招聘员工时,公司要求员工出具与前单位的《离职证明》,员工无法提供,日后会有法律风险吗?

  离职证明,建议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给员工。如果员工不要,公司自己留档即可。建议制定离职管理制度或者人事管理制度,首先将制度规范化,然后在和各部门领导和员工强调按照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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