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店员工管理制度

|来源:新高考网

一、考勤管理

  1、员工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收银台处),严禁未签到或找人代签者。

  2、上班时间:根据店铺地理位置进行制定。

  3、上班期间严禁迟到或早退,一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三次,以旷工一天标准计算;若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

  4、当班期间不得离岗3次以上,每次不能超过15分钟。

  5、员工严禁未经店长同意而私自换班或代班。

  6、员工一个月可向店长申请调换班2次休息,调班休息时必须提前申请,与同事做好工作的交接。

  7、员工请假/休假事宜参见请假制度(暂行)规定。

二、仪容仪表

  1、员工进入工作岗位前应按要求着统一工装、戴工牌(左胸上方)。

  2、画淡妆,头发后不盖耳,女生长发需盘起;男生不留长发、不留胡须。

  3、指甲修剪整齐、不留长指甲;

  4、口腔保持清新,班前不吃生葱、生蒜等食品。

  5、严禁在顾客前交头接耳、指手画脚,不可有抠鼻、挖耳、抓头、瘙痒等小动作,需对顾客需使用礼貌用语。

三、日常行为规范

  1、上班期间手机统一保管,方可销售。

  2、员工无论上、下班都严禁在专柜卖场区域内抽烟、打牌、下棋、赌博等情况。

  3、员工在上班时间内不准吃零食,不准看报纸、杂志、写信或打盹等。

  4、员工在休息时间内饮食、喝水、补妆等需避开顾客。

  5、员工上班时间严禁私自外出。

  6、员工工作时间严禁打闹嬉戏、聊天、说笑等做与工作无关紧要的事。

  7、员工要及时整理和维护卖场的货品陈列,各负责区的商品不能反挂、挂钩朝向不一致、商品间距不一致。

  8、员工在新款到货以后三天内要及时熟悉商品知识、货号、价位、库存、面料、风格、颜色等。

  9、员工未接到店长同意私自出货,将店铺衣服外借、打折或去零头。

  10、严禁员工在培训、转正、晋升等考试过程中有舞弊。

  11、收银员要及时登记顾客资料、严禁资料不完整、少登漏登并未妥善保管维护好顾客档案情况。

  12、员工要主动及时处理顾客售后投诉。

  13、收银员要管理好卖场的电话、电脑等相关收银设备。

  14、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利用店铺电话进行私聊,如私自打国内国际长途或用电话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一经查实,个人需承担相关电话费用。

  15、员工要注意保持卖场内的环境卫生,做好店面及仓库卫生,开票台上不得随意乱放东西(水杯、手机、杂志、报纸等),仓库物品需归类叠好直接放入包装袋,私人物品不得随处乱丢。

  16、员工要爱护专柜卖场内的各种设施(包括空调、排气扇、仓库门销、灯管、电话、电脑等)未经同意不准随意拆装,如出现故障须即时申请维修,严禁擅自拆装。

  17、员工必须把店内贴心服务传达给我们接待的每一位顾客,提供给顾客的贴心服务(如:茶水、糖果、水果等)员工当班期间不得享用。

  18、公司员工要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严禁顶撞上级。

  19、员工对店长安排的重要、紧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反馈,要执行及反馈。

  20、员工要对本店铺同事的家庭住址、工资收入等私人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

四、会议、培训管理

  1、员工在参加会议及培训前,一律不准迟到,早退或缺席,否则旷工处理。

  2、员工在会议及培训期间一律实行签到制度,一律不允私下低声交谈(自由讨论除外),不允许看报纸、杂志,不允许翻看手机、接打电话、私下离场等其它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不允许扰乱会议秩序。

  3、员工在会议中对工作安排有意见时,请直接将意见或建议私下当面提出或直接向领导反映,严禁私下相互埋怨、指责,严禁会上争吵辱骂、打架斗殴及私自离会场等情况,情节严重者直接给予以开除处理。

一、其他

  1、严禁员工利用店铺活动套取顾客积分或套现等行为。

  2、员工未经允许而动用他人私人物品者或发现偷盗行为。

  3、员工在往各店铺送货途中如有遗失或因店铺原因造成货品丢失,丢失商品一律按吊牌价的7折赔付。

  4、员工在卖场内发表虚假、诽谤的语言及与同事、顾客争吵、打架斗殴的,经发现予以开除。

  5、员工要对属于店铺商业机密的信息进行保密,严禁向他人透露,凡违规者直接开除。

  6、员工聘用时提供或填写虚假资料、证明及证书是虚假的,可直接给予辞退处理。

  7、员工提出辞职规定:试用期员工须提前7天申请,正式人员须提前1个月申请。未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手续的除了扣除当月工资外,不给予退还押金。

  8、员工因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店铺蒙受损失者,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9、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请假制度(暂行)一、目的为了完善考勤制度,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打造一支有组织有纪律的一流商业团队,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假程序和方法

  1、员工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单》,经店长审批签字备案后方能请假,否则以旷工论处;请1天以内的假(含1天),必须提前一天申请;1天以上3天以下(含3天),必须提前二天申请;3天以上的假,必须提前三天申请,否则可不予审批。若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使用电话方式请假(不得利用短信留言),并于假后上班两天内补办相应手续(星期六、日及节假日不能调休、换班、请假)。

  2、批假权限采用层级制,即按职务高低进行审批,店长审批权限为一天以上三天(含三天)以下;

  3、凡未按请假程序办理者以旷工论处。

三、请假的注意事项:

  1、员工及领班平时请假(除婚假、丧假、生育假外)无论节假日(周六、日、法定日)、事假按照:扣当天底薪150%、病假按照:扣当天底薪、旷工按照:扣当天底薪工资200%;店长以上扣缴:当天底薪(病假除外)。

  2、不准许连请休5天以上,凡超5天以上属于自动离职,无工资;连续旷工2天或在30天内无故旷工总计达3次者属于自动离职,无工资。

  3、办公室人员晨会、店长会、月会、代表会等迟到前打招呼,不打招呼者按迟到处罚的双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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