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三八妇女节黑板报内容图片大全
妇女节的发展:
妇女节从成立到现在已经有一百多年了,在这段时间中发生了哪些与妇女有关的大事呢?
1909年3月8日,美国芝加哥女工团要求男女平等权利而举行示威,次年8月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的国际第二次*者妇女大会上决定,为了促进国际劳动妇女的团结和解放,以每年3月8日为妇女节。也叫国际妇女节。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战争的阴影笼罩着世界,帝国主义企图瓜分殖民地。1910年8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了国际*者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有17个国家的代表,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是反对帝国主义扩军备战,保卫世界和平;同时还讨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权利,争取8小时工作制和妇女选举权问题。领导这次会议的著名德国*革命家、杰出的共产主义战士克拉拉?蔡特金倡议,以每年的3月8日作为全世界妇女的斗争日,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拥护。从此以后,“三八”妇女节就成为世界妇女争取权利、争取解放的节日。1917年,俄国妇女号召在2月23日罢工以要求"面包和和平",抗议恶劣的工作环境和食物短缺.这天依据俄国使用的儒略历是当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折合成欧洲广泛使用的格里高历是3月8日。1911年的3月8日为第一个国际劳动妇女节。
1917年3月8日,俄国彼得格勒的女工,勇敢地举起了“三八”节的战斗红旗,举行了反对帝国主义战争、反对沙皇制度、反对饥饿的游行示威。
中国妇女第一次举行“三八”节纪念活动是在1924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州劳动妇女举行纪念会和游行。会议由我国妇女运动的先驱何香凝主持,会上提出了“打倒帝国主义”、“保护妇女儿童”的口号。这次活动显示了中国劳动妇女的觉醒和力量。
1938年3月8日,宋美龄动员妇女积极参与抗战救国。
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规定每年的3月8日为妇女节。
联合国从1975年国际妇女年开始庆祝国际妇女节,确认普通妇女争取平等参与社会的传统。1977年大会通过了一项决议,请每个国家按照自己的历史和民族传统习俗,选定一年中的某一天为联合国妇女权利和世界和平日。对联合国而言,国际妇女节定为3月8日。
妇女节历史:
现在每到三月八日全国各地都会庆祝妇女节,妇女节是妇女们地位被认可的开始,妇女节都有那些历史呢?
1857年3月8日,美国纽约的服装和纺织女工举行了一次抗议,反对非人道的工作环境,12小时工作制和低薪,游行者被警察围攻并赶散,两年以后,又是在三月,这些妇女组织了第一个工会。
1908年3月8日,1500名妇女在纽约市游行,要求缩短工作时间,提高劳动报酬,享有选举权,禁止使用童工,她们提出的口号是“面包和玫瑰”;面包象征经济保障,玫瑰象征较好的生活质量。五月,美国社会党决定以二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做为国内的妇女节。
1910年,德国社会学家蔡特金(ClaraZetkin)建议为了纪念美国服装工人的罢工应设定一天当“国际妇女节”。该建议被在哥本哈根召开的国际妇女社会学家会议接受,但并未定出具体日期。
1917年,俄国妇女号召在2月23日罢工以要求“面包和和平”,抗议恶劣的工作环境和食物短缺。这天依据俄国使用的儒略历是当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折合成欧洲广范使用的格里高历是3月8日。
1924年,中国共产党在广州召开了第一次“三?八”节纪念大会。
1949年,我国中央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将三月八日定为妇女节,该日全国妇女放假半天,举行各种仪式的纪念,祝庆活动。
1977年12月,联合国采纳了一项决议声明,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和平日,在一年的某一天,服从各成员国的历史和传统,对联合国而言,国际妇女节订为3月8日,且从1975年开始。
南非妇女节时间有别于国际妇女节。1956年8月9日,数百名黑人妇女在比勒陀利亚举行示威游行,抗议当局推行种族隔离的“通行证法”。新南非政府将这一天定为妇女节,以纪念南非妇女在争取平等斗争中所作的贡献,并将这一天定为全国公假日。从此,每年的8月9日,南非各地的妇女纷纷举行各种形式的庆祝活动,要求实现男女平等、结束党派冲突与暴力,保证妇女生存权益和反对性骚扰与性犯罪,以消除旧南非种族隔离制度造成的根深蒂固的歧视妇女的影响。
中国妇女的法律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依据宪法确定的原则,新中国陆续颁布了《婚姻法》、《选举法》、《继承法》、《民法》、《刑法》等十余部基本法,国务院及所属部委颁布了40余种行政法规与条例,地方政府制定了80余种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都明确规定了保护妇女权益的条款。任何一部中国法律都不存在对妇女的歧视性条款。
中国政府除制定系列法规外,还积极参与国际妇女人权领域的活动,积极签署有关妇女国际人权法和国际文件,承担了促进妇女人权的责任和义务。如:1980年签署了《消除对妇女的一切歧视公约》,每年按时向国际机构递交公约执行报告;1985年签署了的《到2000年提高妇女地位内罗毕前瞻性战略》,1990年加入国际劳工组织审议和制订的《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等。
建立了维护妇女权利的机构和网络。建国之初就成立了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1988全国政协成立了妇女青年委员会,1989年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专门组,1990年由国务院16个部委负责人及4个非政府组织代表组成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1996年司法部、民政部、团中央、妇联、残联联合通知,对特殊社会群体进行法律援助,其中包括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