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基计划入选名单公布
强基计划入选名单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
一、2024年强基计划入选名单公布
序号 | 学校名称 | 省市 |
1 | 北京大学 | 北京 |
2 | 中国人民大学 | 北京 |
3 | 清华大学 | 北京 |
4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北京 |
5 | 北京理工大学 | 北京 |
6 | 中国农业大学 | 北京 |
7 | 北京师范大学 | 北京 |
8 | 中央民族大学 | 北京 |
9 | 南开大学 | 天津 |
10 | 天津大学 | 天津 |
11 | 大连理工大学 | 辽宁 |
12 | 吉林大学 | 吉林 |
13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黑龙江 |
14 | 复旦大学 | 上海 |
15 | 同济大学 | 上海 |
16 | 上海交通大学 | 上海 |
17 | 华东师范大学 | 上海 |
18 | 南京大学 | 江苏 |
19 | 东南大学 | 江苏 |
20 | 浙江大学 | 浙江 |
21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安徽 |
22 | 厦门大学 | 福建 |
23 | 山东大学 | 山东 |
24 | 中国海洋大学 | 山东 |
25 | 武汉大学 | 湖北 |
26 | 华中科技大学 | 湖北 |
27 | 中南大学 | 湖南 |
28 | 中山大学 | 广东 |
29 | 华南理工大学 | 广东 |
30 | 四川大学 | 四川 |
31 | 重庆大学 | 重庆 |
32 | 电子科技大学 | 四川 |
33 | 西安交通大学 | 陕西 |
34 | 西北工业大学 | 陕西 |
35 | 兰州大学 | 甘肃 |
36 | 国防科技大学 | 湖南 |
37 | 东北大学 | 辽宁 |
38 | 湖南大学 | 湖南 |
39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陕西 |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中国*思想为指导,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着力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服务国家战略,招收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坚持育人为本,探索在招生中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评价,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引导中学更加重视学生成长过程,更加重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三、招生办法
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多维度考核评价考生的招生模式。高校根据有关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制定强基计划的招生和培养方案。符合高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高考前申请参加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确定参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后,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有关高校要认真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向社会公布。
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破格录取的办法、标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后,由高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严格考核,达到录取标准的,经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予以破格录取。破格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应单独划定相应分数线)。
四、培养模式
招生高校要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单独人才培养方案和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高校,要加强对人才培养的统筹。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可单独编班,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高校可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探索建立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本科阶段培养要夯实基础学科能力素养,硕博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探索学科交叉培养。推进科教协同育人,鼓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吸纳这些学生参与项目研究,探索建立结合重大科研任务进行人才培养的机制。强化质量保障机制,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查、科学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