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申请政策
武汉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之奖学金及学生资助篇如下:
一、奖学金
(一)新生奖学金
奖励录取到我校的优秀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和表现评定,设有校长特别奖、优秀新生奖(甲、乙、丙三等)、基础学科新生奖。获奖新生数约占新生总人数的15%。其中,校长特别奖免交本科学习期间的全部学费;优秀新生奖甲等奖励3000元,乙等奖励2000元,丙等奖励1000元;基础学科新生奖学金奖励1000元。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励在校的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分为三等:甲等3000元、乙等2000元、丙等1000元;分别占学生人数的5%、10%、15%。
(三)基础学科优秀学生奖学金
参评对象为: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哲学、历史学(含世界历史、考古学)、地理科学、经济学等基地班,弘毅学堂数学班、物理班、化学班、生物学班、计算机班、国际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班、国学班等弘毅班以及人文科学试验班的学生。本奖学金分为甲等3000元、乙等2000元、丙等1000元;分别占学生人数的5%、15%、30%。
(四)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
参评对象为:测绘工程、农业水利工程等本科专业的学生。甲等3000元、乙等2000元、丙等1000元;分别占学生人数的5%、10%、35%。
(五)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六)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
(七)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是由社会各界在我校捐资设立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学生的奖学金,包括纪念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个人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每年奖励本科生600人左右,奖励金额约250万元。
二、资助举措
本着“助学解困、助学育人、助学成才”的原则,学校采取多项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多年来,学校一直郑重承诺并切实履行诺言:不让一个勤奋和有才华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校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通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实行特殊困难补助、办理医疗健康保险、设立新生“绿色通道”以及落实国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等措施,建立起较完善的资助体系。
(一)新生报到时
绿色通道(临时贷款):学生到校注册时,即使没有带足够的钱,仍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目前,新生在报到时可以向学校申请最高额为6000元的无息临时贷款(在一年内还清即可)。
(二)新生入学后
1.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认定后,可以申请助学金。助学金是无偿资助学习刻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形式。目前,学校已经设立了国家助学金和社会助学金40多项,每年近八千名经济困难学生获助。资助金额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而定,为每人每年1000~50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进行一定财政贴息的政策性商业贷款。学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统一安排办理申请贷款手续。大一学生可以一次性按学制连续申请,每年申请最高额为6000元。学生毕业后二年内可自主选择还款年限,最长可以在毕业工作后六年内偿还贷款本息;新生也可凭入学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贷款。
(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助学金、奖学金及国家助学贷款,来偿还“绿色通道”的临时贷款。通常新生在第一学年都能够归还临时贷款,且归还的手续较为简单。)
3.勤工助学:新生从大一的秋季学期末开始,就可以申请校设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学校设立27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按照每小时8~10元不等的报酬及补助标准资助参与的学生。
4.国家奖学金:升入大二年级后,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面向全国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5.社会保险、健康平安保险
社会保险和学生健康平安保险是减轻学校负担和学生家庭经济压力的一项有效的措施。学校帮助学生办理保险,以缓解学生在校期间因病住院而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
6.社会资助
中国移动、南国置业、中粮福临门等单位在我校设立了40多个资助项目,每年资助1500多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丰田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每年人民币3000元,原则上连续资助4年。凡我校今年录取的新生都可申请,详情可登陆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网站(www.sclf.org)查询。
7.困难补助
困难补助是政府和学校专门为特殊困难的学生设立,包括临时困难补助和各类专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主要用以解决突发性的临时困难(如对受灾地区学生、家庭遭受突然变故的学生的补助)。专项补助包括:新生的被褥补助和冬衣补助、交通补助等。
8.学费减免
主要是政策性减免,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尤其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