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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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相关专业体检要求。(具体参照普通高考体检标准)
七、约束及监督机制
(一)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测试合格者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省级招办将考生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教育部将于5月1日后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能录取。
(三)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体育学院0553-5910709,招生办公室5910077、5910161
电子邮件:asdzsb@163.com
信息查询网址:http://zsxx.ahnu.edu.cn
通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