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二)
2.报到
通过我校初审的考生,须按照我校《北京邮电大学外语类保送生考核通知》的要求,在1月25日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办理报到手续,参加考核。《北京邮电大学外语类保送生考核通知》将于1月23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3.考核
1月26日进行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英语。笔试结束后,考生须参加我校针对外语类保送生组织的英语面试。
4.确定入选名单
根据考生的笔试及面试成绩,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名单。
5.公示和录取
外语类保送生入选考生名单确定后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我校外语类保送生资格。学校寄发预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四、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外语类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由中共北京邮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我校纪委办公室:邮箱jjjc@bupt.edu.cn;电话010-62281998。
2.对在我校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考生的入选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同时,将上报我校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取消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4.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zsb.bupt.edu.cn
电话:010-62282045传真:010-62283407
电子邮箱:zsb@bupt.edu.cn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