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学院新生入学考试科目,大一新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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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条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按照《国际关系学院关于本科生转专业的规定(试行)》申请转专业。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可以转入批准的专业继续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本院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在本院学习者,可申请转学。因病转学者,须附学校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
第二十二条学生办理转学,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须经两校同意,并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主管高教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确认,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出)者的户口须转出我院。?
(二)学生转学的手续,应在每学年开学前办理。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院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者;?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培生者;
(四)应当作退学处理者;
(五)本科三年级(含)以上者;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第二十四条凡申请转专业、转学的学生,未经批准之前,应当在原专业学习并参加考核取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