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新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关于专业转换的有关条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转换专业工作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前提下,本着学生自愿,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校统一组织,转出转入专业实行双向选择。
第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转专业
(一)经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考核确认,学生确有专长,转换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附属医院或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完成其他专业学习;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四)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成人高等教育类专业转入普通高等教育类专业;
(二)艺术、体育类特招生、单招生、三二转段生不能转专业;
(三)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三校生等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不能转入普通类(统一考试录取)专业;
(四)文科类不能转入理科类专业;
(五)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专业转换记录者;
(六)申请前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者不能转换专业;(必修课程由教务处界定。符合第二条第二项条件的可不受此限制。)
(七)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
(八)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九)无正当理由的。
第四条 工作程序
鉴于我校人才培养和修业年限的实际,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进行一次专业转换。学校受理申请时间为第一学期期末,其程序为:
(一)教务处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相关专业学生容量,拟定公布可供转入专业目录及名额;
(二)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部审核同意后,将申请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在校表现情况,学业成绩及转专业原因等)统一报学生处汇总;
(三)招生工作处对拟转学生批次、科类、高考成绩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核;
(四)教务处对拟转学生必修课程考试成绩进行审核;
(五)转入系部提前将面试组成员、方案及计分细则报学生处备案,并在期末考试前完成专业转换学生面试工作;
(六)学生处汇总各部门审核意见,按申请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成绩和转入名额,确定初步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发文通知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成绩×20%+第一学期(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40%+面试成绩×40%。
备注:高考成绩均按总分100 分折算。例如重庆高考高职录取总分为450 分,学生考分300 分,折算为(300/450)×100=66.7。
(七)学生在原专业所取得的课程成绩与学分,可申请认定为转入专业相近课程的成绩与学分。学生如需进行课程成绩认定,须在接《进班通知》5 个工作日内填写《成绩认定申请表》至教务处完成成绩认定。
第五条 其他事宜
(一)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并缴纳学费。
(二)学生转专业后,对转入专业的未修必修课程,应在相关教师指导下修业完成,学校给予考试机会。由学生在学校下一次组织考试前2 周向系部提出书面考试申请,由系部交教务处批准。
(三)学生转专业后,在原专业所领用的教材自行负责处理,转入专业的教材经本人申请到教务处统一办理征订手续。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相关政策解释。
二、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王牌重点专业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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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床医学 | 重点学科 | 临床医学类 | 专科 |
2 | 中医学 | 重点学科 | 中医药类 | 专科 |
3 | 针灸推拿 | 重点学科 | 中医药类 | 专科 |
4 | 中医骨伤 | 重点学科 | 中医药类 | 专科 |
5 | 康复治疗技术 | 重点学科 | 康复治疗类 | 专科 |
6 | 护理 | 重点学科 | 护理类 | 专科 |
7 | 医学检验技术 | 重点学科 | 医学技术类 | 专科 |
8 | 医学影像技术 | 重点学科 | 医学技术类 | 专科 |
9 | 预防医学 | 重点学科 | 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 | 专科 |
10 | 公共卫生管理 | 重点学科 | 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 | 专科 |
11 | 中药学 | 重点学科 | 中医药类 | 专科 |
12 | 药物制剂技术 | 重点学科 | 药品与医疗器械类 | 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