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考招生办法调整情况分数线公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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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办法调整情况

(一)扩大实施5个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要求,今年继续扩大实施专项计划,以进一步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第一,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市属重点高校安排部分招生名额,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所有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招生。第二,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此专项计划不占我市招生计划总量)。第三,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这个计划由市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市教委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用于招收农村学生。计划的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市教委将另文下发。第四,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项目(简称“全科教师专项计划”)。采取市属高师院校3年、教师进修院校和优质小学1年的“3+1”衔接培养模式,为全市农村乡镇以下小学定向培养本科层次全科教师。去年,我市共安排5所市属高校,招生计划1100名。其中,在1100名计划中,单列100名计划单独招收重庆户籍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的高中贫困毕业生,今年具体计划,市教委将另文下发。第五,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订单定向本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简称“免费医学生专项计划”)。中央财政支持高等医学院校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订单定向免费五年制本科医学生计划。其中,向我市下达招生计划100名。该计划单独招收重庆户籍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的高中贫困毕业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免费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二)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和市委第122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我市高考加分政策主要有2方面的调整:一是降低6项照顾分值,界定获奖时限。对原加分政策中,“市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一、二等奖者”和“体育尖子”6类加分照顾,由以前的加10分调整为加5分,并且明确界定了时限:在1月1日前获得以上奖励的方能享受照顾,1月1日后获得以上奖励的不再享受照顾。二是逐步取消2项照顾政策。原加分政策中,我市制定的“报考市属院校的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加5分”和“报考市属院校的农村独生女,线下5分可视为达线,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2项照顾政策,将于2017年取消。

(三)调整对口高职类招生和考试办法。为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进一步探索“知识+技能”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评价办法,我市对口高职类招生和考试办法作了调整。一是调整考试科目。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保持不变(本科层次考语文、数学、英语3科,专科层次考语文、数学2科,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专业综合科则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分值各为150分,满分共300分。二是调整划线录取方式。今年按文化基础(含附加分)和专业综合考试成绩分别划线,在文化基础和专业综合双上线后,再按两项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排序进行投档和录取。

(四)优化调整志愿结构。进一步优化高考志愿结构。在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高职专科一阶段、高职专科二阶段4个批次中,将去年的“3+3”志愿结构调整为6个全平行院校志愿(与本科第一批6个全平行院校志愿保持一致),6个全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二次征集志愿。

(五)扩大高职单独招生规模。积极探索高职教育“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评价方式,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样化分类招考方式,同时减小普通高考压力,为实施“春季高考”探索有益经验。我市扩大了高职单独招生规模:一是增加试点学校。经过严格的评估遴选,单招试点院校增加到23所,比去年增加11所。二是扩大招生计划。适当扩大了优质高职院校的招生规模,去年开展高职单招的院校今年单招计划扩大到总招生计划的60%左右,今年高职单招共安排计划27778名,全市共45005人报名参考。

(六)完善和规范特殊类招生。教育部进一步加强了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具体而言,变化主要有4点:一是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全部安排在统一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严禁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同时,考生报考专业必须与高校签约公示专业一致。二是加强对高水平运动队、大学生艺术团招生高校的监管和考生资格的审查,严格按照市教委印发的《关于加强重庆市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5〕6号),进行高水平运动队、大学生艺术团的资格审查和测试。三是体育运动训练单招文化考试由省级招考机构统一组织。四是按教育部规定,暂停我市市属高校招收特长生的政策。

(七)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要求有变化。今年在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方面变化主要有两点:一是放宽应往届限制。为扩大军队干部选拔范围和基数,从起,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对于年龄,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要求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二是调整投档比例。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军队院校招生投档严格按照招生计划110%的比例进行。对同分数考生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比较投档。

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将逐步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并已上报教育部,自起,我市普通高考将使用全国卷


重庆高考军校国防生招生要求变化

重庆高考对口高职类招生和考试办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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