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考改革新方案出炉,重庆高考改革不分文理科最新消息

|来源:新高考网

5月16日,重庆高考改革新方案出台:

【考试安排】

不分文理科英语一年两考

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不分文理科,考试时间在每年6月份。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每年4月、6月),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

两依据、一参考

从2021年开始,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制度,即依据全国统考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也就是说,从2018年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高考总成绩为全国统考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总和。

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普通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这6科中自主选择确定,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在每年3月底至4月初。

学业水平考试将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

其中,合格性考试用于核定学生高中毕业水平和能力,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原则上采取学完即考方式,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作为学生具备高中毕业学历认定依据。

而等级性考试,作为高等学校录取依据,采用“6选3”模式。即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专业的具体“6选3”科目组合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中自主选择确定3个科目,各普通高校将提前向社会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

同时,其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参加考试,作为认定高中同等学力资格和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

高中学校将为每一位学生建立个人综合素质档案,档案中客观真实、写实性地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和标志性成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科学探索、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

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由招生高校评价和使用,各普通高校将按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

春季高考

将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与全国统一高考相对分开:

从2017年开始,重庆将统筹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在每年3月底至4月初(简称“春季高考”)。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主要实行“文化素质+技术科目+职业倾向能力”考试招生方式进行,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以“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果作为主要录取依据。

【考试录取】

本科二、三本和专科一、二段将合并

从开始,重庆合并本科二、三本和专科一、二段两个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下一步将逐步改进投档录取模式,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研究出台“按专业投档、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模式并适时推行,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多次选择机会。

【考试招生】

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

全面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预测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具体办法,积极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

安排在全国高考后进行

《方案》要求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自起,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

为了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认真落实“国家、高校、地方”三个招生专项计划: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保障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

2017年取消农村独生女等加分

市教委介绍,到2017年,取消农村独生女、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子女地方加分照顾政策。此前,重庆在出台了《重庆市进一步调整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实施方案》,按照方案,从1月1日后,获得全国奥赛、国家二级运动员、科技创新大赛、工程类大赛、思想品德突出、万分之一优秀学生等6个项目证书、荣誉称号的考生,高考录取不再加分。

多地缩减高考加分

日前,“湖北版”的高考改革方案正式出炉,该省明确将进一步减少高考加分项目。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20余省公布高考改革方案,大多数省份都有针对高考加分政策的相关规定。

多地高考改革方案提出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随着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日前公布,截至目前,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全国已有24个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出炉。这些省份包括天津、北京、青海、上海、江苏、浙江、海南、西藏、宁夏、广西、广东、甘肃、黑龙江、辽宁、贵州、河北、山东、湖南、四川、江西、吉林、山西、重庆和湖北。

今次出台高考改革方案的湖北,进一步明确将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其中,起,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取消部分省属院校招收当地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和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

针对高考加分政策,底,教育部等五部门曾印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根据意见,从1月1日起,各省(区、市)取消“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科技竞赛获奖者”等全国性加分项目。同时,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

这份意见出台之后,高考加分项目迎来“大瘦身”。已经出台高考改革方案省份中,大多数省份都提出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一些省份在方案中重申落实教育部等部门的上述规定。

以河北为例,根据河北省高考改革方案,河北自1月1日起全部取消教育部确定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对已经获得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采取过渡办法,加分项目暂时予以保留,降低加分分值,自2018年起全部取消。

多地调整少数民族加分项目湖北重庆取消农村独生女加分

具体来看,在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24个省份中,一些省份针对少数民族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

江苏提出,自起,将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投档”。此前,江苏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北京则提出,从2017年高考起,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

同样,黑龙江也调整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根据方案,黑龙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不含八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作为地方性加分项目过渡3年,2018年取消。

在国家层面提出“瘦身”高考加分之后,各地也纷纷跟进,压缩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根据媒体去年8月的报道,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等13个省份已取消了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

以吉林为例,在吉林的高考改革方案中,吉林就提出,取消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团干部和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等地方性加分项目。

此外,一些省份还调整了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例如,今次公布方案的湖北还明确,2017年起,取消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重庆也提出,到2017年,取消农村独生女、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子女地方加分照顾政策。

多地要求完善高考加分的监督和公示

上述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要求,加强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加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等。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在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24个省份中,大多数省份明确,将严格高考加分的相关管理。

例如,青海的改革方案提出,提前公示取消和调整的加分项目或者分值,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强化监督管理。广东的方案中也提出,进一步完善考试加分管理机制,加强对考试加分政策执行过程的管理,严格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和认定程序,加大考生加分资格信息公开公示和社会监督力度。

在日前刚刚公布改革方案的湖北,湖北提出,逐步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要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河北的方案提出,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实行省、市、县、学校四级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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