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新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莆田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莆田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莆田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转专业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本着学生自愿和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原则,实行公开考核,择优录取。本科教育的工学类转专业跨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人数的10%;经济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人数的5%;其他专业转出和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专业人数的10%以内。
二、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是我校在读一年级的学生,在校或服兵役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
1.学习成绩优良,已学课程成绩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0%,且各门课程成绩均及格;
2.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如发表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3.因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本专业学习,但可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4.确有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5.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在同科类范围内优先选择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
2.体育、艺术类专业与普通专业不得互转;合作办学专业不得转入普通专业;
3.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4.定向、委托培养的;
5.休学保留学籍的;
6.专升本的;
7.应予退学的;
8.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工作程序
1.各学院根据专业教学资源情况,提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学生数,以及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等,填写《莆田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对各学院接收转专业计划名额进行汇总,并根据各学院的教学资源确定其转专业的计划名额,经校长办公会议议定,在校园网上公布各专业的计划接收名额、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等。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向自己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莆田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连同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可证明本人兴趣爱好的证书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所在学院。
4.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对同意转出的学生,学院出具学生成绩单连同《莆田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教务处。
5.教务处汇总审核后,对符合基本条件者的有关材料转交接收专业所在学院。
6.各接收学院遵照公布的接收条件和考核办法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拟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考核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符合条件学生参加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考核。
第二轮,经过第一轮考核后,教务处将公布还剩余的各专业可接收人数,在第一轮考核中,未被转入专业录取的学生,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参加第二轮的考核。
7.教务处汇总后在校园网上对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分管校长审批并由学校正式行文。各学院收到正式文件后,通知相关学生并做好相应的转专业交接工作。
四、时间安排
1.每年3月份,各学院上报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等材料。
2.教务处公布接收转专业计划。学生提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批和出具学生成绩报告单。
3.每年4-5月份接收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
4.每年6月份,教务处对转专业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发文。
五、其他事宜
1.在转专业学籍异动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课程考试。无故旷考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其转专业资格(由原专业所在学院上报)。
2.学生转专业后,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的课程计划规定要求的,经接收学院确认后,予以承认;不符合要求的,可作为选修课学分记录。
3.被批准转专业的,不得申请转回。
4.本实施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莆田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莆院教〔2013〕113号)同时废止。
5. 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莆田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莆田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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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旅游管理 | 省级特色专业 | 旅游管理类 | 本科 |
2 | 英语 | 省级特色专业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3 | 护理学 | 省级特色专业 | 护理学类 | 本科 |
4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省级特色专业 | 数学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