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新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章转专业和转学
第二十四条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转专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专业:
(一)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确认,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
(二)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如学生复学后下一年级没有相同专业等),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三)根据就业形势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学院认为可以适当调整所学专业的学生;
(四)学生确有专长,并有相关证明,经学院认定后可申请转到相应专业;
(五)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予以优先考虑。
第二十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
(三)被批准转换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能申请转回或再次转入其他专业;
(四)学生在入学第一学期所修课程有不及格情况的;
(五)长学制专业拟转入短学制专业的学生;
(六)低分专业向高分专业或艺术类专业往普通类专业;
(七)达到退学条件、无学籍、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第二十六条各专业计划接受转专业学生数量须控制在本专业招生人数的3%以内。
以下两种情况不占转专业计划名额:
各院系内部转专业在遵循转专业基本条件基础上,由院系自行确定;
属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情况转专业的学生。
第二十七条学生申请转专业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转专业,应向学生处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专业院系和拟转入专业院系初审后签署意见报学生处,教务处、学生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由各院系组织转专业考核,按照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拔,确定可以转入学生名单,报学生处汇总,上报主管院长批准。
(二)属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情况的学生转专业,由本人凭学院指定的二甲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向学生处提出申请,学院校医室审查,由所在专业院系和拟转入专业院系签署意见,学生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
(三)经核准转换专业的学生,必须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转专业以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同档次或高一档次的,转专业时仍然有效。低于转入专业要求的课程,学分无效,必须重修;经核准转换专业的学生,也可安排在下一年级插班学习,对已学过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学分的,学分有效。
第二十八条学生一般应当在本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或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五)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
(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两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对转学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学生转专业、转学应在每年十二、一月份办理,其他时间概不受理。学生在转专业、转学手续的办理过程中,必须遵守校纪校规,不得无故缺课,否则以旷课处理。
二、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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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数控技术 | 重点学科 | 机械设计制造类 | 专科 |
2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重点学科 | 计算机类 | 专科 |
3 | 电子商务 | 重点学科 | 电子商务类 | 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