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志愿填报投档录取
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
(一)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民族专项)分为藏区专项计划和其他民族地区专项计划两部分,计划单列。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兰州城市学院、陇东学院、天水师范学院、河西学院、甘肃政法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文理学院、甘肃医学院等13所高校承担本科专项计划;高职(专科)专项计划由河西学院、甘肃医学院、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等省属高校承担。专项计划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等按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和《2017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二)实施区域及考生资格
1.藏区专项计划
实施区域:甘南藏族自治州和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
考生资格:
(1)藏区专项民语类计划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填报:
①参加2017普通高考报名考试;
②户籍在我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
③须具有“汉语”或“加试藏语文”科目成绩
(2)藏区专项其他类计划
户籍在我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且参加2017普通高考报名考试的所有考生。
2.其他民族地区专项计划
实施区域:临夏回族自治州、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自治县。
考生资格:户籍在上述市(州)、县(区)且参加2017普通高考报名考试的所有考生。
民族专项考生资格以2017普通高考报名库信息为准。
(三)批次设置
民族专项(本科)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F段“层二”进行。
民族专项(专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特殊类N段“层二”进行。
(四)志愿填报与录取
1.民族专项计划本科及高职(专科)层次(特殊类)的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其中:本科层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F段“层二”填报录取;高职(专科)层次在本科二批后单独设置的页面填报。在高职(专科)批特殊类N段“层二”录取。
2.民族专项计划本科、高职(专科)均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6个专业和一个专业调剂选项。
3.民族专项计划本科层次汉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50分以内(含5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80分以内(含8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藏区专项民语类本科计划在文理类民族线下80分以内(含8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高职(专科)层次按普通文理类参照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生源不足时面向参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1次。
4.民族专项的艺术和体育类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录取原则与招生院校招生章程中艺术体育类原则一致,生源不足时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1次。
5.藏区专项民语类计划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高等学校。汉语和少数民族语文的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的规定,藏语文和汉语各占50%或语文和加试藏语文各占50%作为语文成绩与其他科目成绩相加后的总分成绩参加录
6.藏区专项其他类计划和其他民族地区专项计划对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原则上按3:7的比例投档。
7.民族专项计划不享受各种照顾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