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新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三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专业、转学:
1、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病史入学者),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或其他学校的其他专业学习的;
3、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学院在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第十一条 转专业、转学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1、学生在本学院范围内转专业,由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院长同意并推荐,拟转入二级学院审核同意,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审查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并通知有关部门办理;学生原所在二级学院将学生学籍档案原件(入学通知书、准考证、入学前档案等)于新学年注册前交给转入的二级学院,学生原所在二级学院存复印件;
2、在广东省内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
3、跨省转学,经两校同意,还须由两省主管教育部门批准。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4、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
5、转学或转专业手续应在转入学期开学前办理。
第十二条 申请转入本校的学生,入学当年的高考分数不得低于本校转入专业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三条 学生转学、转专业后,须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或总学分方可毕业。转学、转专业以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如果高于或相当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有关课程要求的,可抵充相应课程学分;凡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无关或低于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是否可以抵充选修学分,由教务处审批。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应予退学的;
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广东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学、药物制剂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化妆品技术、中医养生保健
广东省高职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药品质量与安全
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专业:药学、中药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中医养生保健
国家双高计划建设专业群专业:中药制剂技术、中药学、中药生产与加工
教育部行动计划国家骨干专业:中药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医疗设备应用技术、中医养生保健
国家控制专业:针灸推拿
国家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康复治疗技术
省级高职一类品牌专业:中药制剂技术
省级高职二类品牌专业:中药学、化学制药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医疗设备应用技术、人物形象设计
省高职教育示范专业:中药制剂技术
广东省重点专业:药物制剂技术、药物生产技术
创新强校校级重点建设专业:中药生产与加工、制药设备应用技术
“珠江学者”设岗专业:药物制剂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校级重点专业: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保健品开发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药物生物技术、生物制药技术、助产、移动应用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