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新生入学考试科目,大一新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15]12号)的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转专业时间
本科生的申请时间为第二学期期中,专科生的申请时间为第一学期期中。
二、申请转专业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特殊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有关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由于学校、院系及专业培养计划的调整或其他原因,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决定需转专业的;
(五)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或培养方向的;
(六)各类教学改革,如大类招生培养分流、创新班选拔、学分制管理、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创新创业等;
(七)一、二年级学生允许降(留)级转专业。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一)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
(二)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如定向生、国防生、2+2等;
(三)特殊录取类型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如免试生、专插本、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第二学士学位等;
(四)入学时按艺术类、体育类招收和培养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专业;
(五)应予退学的;
(六)本科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以上的;
(七)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学生;
(八)已转过专业的学生;
(九)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四、申请转专业程序:
(一)本人申请,家长签名;
(二)拟转出专业的院系签署意见;
(三)拟转入专业的院系组织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并审核;
(四)教务处、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确认;
(五)转专业结果通过校园网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公示结束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
(七)学校批准学生转专业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专业调整情况提交学信网,供学生查询。
五、转专业有关规定
(一)学生转专业的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办理完毕;
(二)学生转专业以前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已获得的学分予以承认;
(三)学生转专业后按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余下课程。如原专业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及格,所获得学分予以承认并完全代替新专业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全部学分。如原专业有不及格的公共课,则应补考;如有不及格的专业课则以补修新专业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的专业课代替。原专业不及格的专业课程在统计退学试读或授予学位时不计入,而不及格的公共课程则计入;
(四)鼓励转专业学生补修新专业第一学年(第一学期)专业课程。
韩山师范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