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师范学院录取结果查询,通知书发放时间及开学入学时间报道指南
录取结果未公布,以下是该校历年入学注意事项,仅供参考:
亲爱的新同学:
你好!请在你入校之前详细阅读以下事项:
1、报到时间:9月12、13日。
2、接站点:火车站(9月11日15:00至13日22:00),汽车总站和东郊汽车站(9月12日8:00至13日22:00)。在非接站点至达的学生请自行前往学校;乘飞机来校报到的新生,请乘坐目的地为南宁吴圩机场的航班,在机场换乘“机场--玉林(东郊汽车站)”的专线大巴。
3、报到地点:本科新生请到东校区(教育东路1303号)报到,高职高专新生请到西校区(教育中路299号)报到。
4、报到证件:凭玉林师范学院录取通知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初中起点的定向师范生未办身份证的凭户口簿)报到。
5、缴费:详见附件《玉林师范学院新生交费须知》。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仔细参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如需办理助学贷款,请到家庭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事宜。(2)学校将于新生报到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请需认定的学生在报到时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经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调查表内容不允许涂改)。(3)广西籍新生持有《扶贫手册》可优先享受资助政策。请广西籍的农村贫困户子女学生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扶贫部门咨询办理。(4)其他省(市、区)籍的新生请自行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资助政策,办理相关手续。(5)六类特殊学生(低保户家庭、孤儿、烈士子女、贫困残疾学生、农村贫困户、特殊情况致贫)在入学时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烈军属证》、《残疾证》、《扶贫手册》、孤儿证明、住院证明、交通事故证明、自然灾害证明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各类资助政策。
7、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经县(市)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抬头写“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注明“去玉林师范学院”),党员组织关系及党员档案材料须在报到后一个月内转入学校。团员组织关系须持团员证到毕业中学转出,入学后到所在二级学院团委办理转入手续。
8、户口迁移: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本人决定。需要把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请在开学报到二个月内办理,逾期恕不办理。办理户口迁移应注意以下事项:(1)凭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到管辖户籍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2)请核准户口迁移证上的户籍信息;(3)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请在左上角写上身高、血型,右上角写上班别、学号)及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保卫处综合科。(4)户口迁移地址:(广西)玉林市玉林师范学院。辖区派出所:玉林市公安局环东派出所。(5)户口一经迁入落户,在校期间不允许迁出。
9、考生档案:请到原毕业中学提取密封好的个人档案,在报到时交所在二级学院。如考生档案由县级招办或毕业中学统一邮寄,请报到时向所在二级学院说明,学生个人档案中的高中材料应齐全。
10、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备好近期半身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0张和身份证复印件(正、背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若干张,写上考生号、专业、班别和姓名,以便在入学后用于办理各类证件或作其他登记用。
11、住宿和生活用品: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请自带床上用品和其他日用品。床铺规格:长2米,宽0.9米,高1.3米。上铺蚊帐架高1.1米,下铺蚊帐架高1.2米。
12、体检复查: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1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家已将在校大学生纳入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所有新生均应参保。学生按自治区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保费,学生参保后可在校医院(医保定点医院)或校外其他医保定点医院享受医疗保障。根据桂人社发【2013】52号文件规定,此项收费纳入学校代收代缴项目。
14、军训服装:军训统一服装,请你在报到现场自行交款购买,65元/套,含迷彩服2件、军裤1条、军鞋1双、军帽1顶。
15、教材:学校已为新生统一预订了第一学期的教材,学校不代收教材费,由新生入学后以班为单位到学校教材供应点自行购买。
16、为便于与新生的联系,学校将在新生报到时为每个新生配发校园电话卡一张,校园网内互相通话免费,在报到时即可领取使用。
17、为了杜绝安全隐患,维护校园秩序,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学校规定禁止学生在校园使用电动车、燃油助力车(含小排量摩托车)、摩托车等三种车辆。
祝旅途愉快,一路平安!
玉林师范学院
7月
学校地址:广西玉林市教育中路299号(西校区)教育东路1303号(东校区)
咨询电话:0775-2666516(招办)传真:0775-266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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