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新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六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三十七条 在学院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专业:
㈠ 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㈡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
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别的专业学习者;
㈢ 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
习者。
第三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㈠ 二年级以上者;
㈡ 应予退学者;
㈢ 已转过一次专业者;
㈣ 超过转专业期限者;
㈤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㈥ 有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㈧ 无正当理由者。
第三十九条 学生转专业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㈠ 转专业时间为在校学生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
㈡ 由部系辅导员呈报公文,经所在部系、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负责学生及教学工作副院长、院长审批;
㈢ 大二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应降级转专业,且需根据学生所学课程情况确定所降级数。
第四十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我院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的,可以转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学:
㈠ 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一年的;
㈡ 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㈢ 由低学历层次向高学历层次的;
㈣ 以定向就业、委托培养录取的;
㈤ 予以退学的;
㈥ 无正当理由的。
第四十一条 学生转学操作流程如下:
㈠ 申请转学者填写一式五份《转学申请表》,由辅导员呈报公文,经所在部系、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负责学生及教学工作副院长、院长审批。
㈡ 申请转学者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招生录检表,并加盖招生就业处印章。
㈢ 海南省内转学,由转出学校审核同意后,再征得转入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方可以转入。转学需报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厅发文通知转出学校,抄送转入学校及其所在地相关部门。
㈣ 跨省(市、自治区)转学者,经本人申请,转出学校同意,报转出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教主管部门批准,并发函向拟转入学校联系,经转入学校同意后,报转入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教主管部门批准,并发文通知转出省(市、自治区)高教主管部门和转出学校,学生方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㈤ 对于申请转入的学生,由教务处严格审查该生的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符合条件者,在校长办公会上讨论并报院长审批,呈海南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办理正式的入学手续。
二、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国家示范专业(2个):民航运输、空中乘务
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酒店管理
省级特色专业(3个):空中乘务、民航运输、酒店管理
省级骨干专业(2个):飞机机电设备维修、应用俄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