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北高考考试说明细则,河北高考考试大纲变化解读
我省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公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我省将继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改革,健全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不断深化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到2021年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的选拔机制,基本形成具有河北特色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未来高考怎么考
1、语数外和6选3组合
方案提出,2021年开始,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2、语数外分值不变
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值不变。
3、不分文理科
4、外语可以考两次
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5、学业水平考试按等级赋分
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按等级赋分。
据介绍,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赋分办法、成绩有效期以及外语科目两次考试的组织安排等具体问题,将在《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该方案将在2018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学业水平考试详解
包括14个科目
“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有利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方案明确,学业水平考试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设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14个科目。
计入高考成绩的,在校生只能考一次
根据要求,我省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等学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能参加一次考试。
逐步实现同一科目两次考试
据介绍,今后,随着学业水平考试的进一步完善以及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我省将逐步实现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新制度
作为高招录取重要参考条件
为推动素质教育的开展、扭转“唯分数论”,方案明确提出,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方面,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同时,高校可提前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将其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条件。
全省统一电子平台即将投用
据介绍,目前,我省已起草完成《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施办法》,报教育部备案后将向社会公布,同时全省统一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正在积极建设过程中,即将投入使用。
2017年秋季入学开始实行
方案规定,我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在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同时进一步完善举措,为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使用奠定基础。
高考录取批次和录取模式也要改 与高考考试改革相配套的还有录取模式的改革。我省在方案中明确,今后将实行录取批次和录取模式改革。在继续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专业+院校”的录取方式,增加高等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