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新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平顶山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平顶山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平顶山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给学生提供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规范管理学校转专业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转专业原则
第二条 转专业学生须是被我校录取且报到注册的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第三条 转专业工作在新生入学复查资格结束后方可启动,严禁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结束前调专业。
第四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五条 学生在学校所学专业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经学校审批可以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六条 休学创业或服兵役后复学的学生,需转专业的,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第七条 转专业学生须符合国家和省教育厅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跨学历层次的;
2.跨录取批次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升入本科和通过“对口”招生升入专科或本科的;
4.录取时被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5.学制不同的;
6.软件工程和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不得转入其它专业;
7.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8.在校期间有违纪记录的。
第八条 同一专业群内,学生在自愿的基础上可自由转出;专业群之间,学生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转出。
第九条 原则上一年级平级转,其他年级降级转,毕业年级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第十条 学校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可以在转入专业试读,若确实不能适应新专业,可提出申请转回原专业,经学校批准后回原专业学习。
第十一条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转出当年按原录取专业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及其它费用,转入后,下一学年起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
第三章 转专业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 上报各专业限定条件及接收限额
1.各学院上报专业接收限定条件及接收限额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各学院依据招生情况,结合教学资源情况及教学班级人数限额,制定《各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计划表》,同时将专业接收限定条件及相应考核方案一并报教务处审核。
2.教务处审核公示各专业接受限额及专业限定条件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6周,教务处审核各专业的拟接收计划、接收限定条件及考核方案,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第十三条 组织新生专业教育
新生入校后,各学院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
第十四条 转专业办理流程
(一)意愿转专业学生填写申请
1.专业群内转专业
意愿转专业学生填写《平顶山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和《转专业承诺书》报教务处。
2.专业群间转专业
意愿转专业学生填写《平顶山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和《转专业承诺书》交所在学院,所在学院审批后报教务处。
(二)教务汇总转专业学生信息下发至二级学院
教务处汇总转专业信息并将相关材料下发二级学院。
(三)转入学院组织考核,确定上报审批结果
转入学院组织考核,确定审批结果,填写《转专业学生审批情况汇总表》连同转专业申请表一并报教务处。
(四)学校审批
教务处审核各学院报送的转专业审批结果,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公示。
(五)办理跟班试读手续
公示期满,通知相关学院办理跟班试读手续。
(六)学校到教育厅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章 学籍管理与成绩记载办法
第十五条 转专业学生在获批前,必须在原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 转入新专业学生按照新专业培养计划修读课程。相同课号的通识必修课和选修课程的学分可相互抵认,所缺的专业课程必须补修,在原专业修读的专业课程学分可作为相关选修课学分认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转专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1年4月1日施行,原《平顶山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17〕59号)自行废止,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教务处。
二、平顶山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平顶山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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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省级特色专业 | 电气类 | 本科 |
2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省级特色专业 | 化工与制药类 | 本科 |
3 | 会计学 | 省级特色专业 | 工商管理类 | 本科 |
4 | 小学教育 | 省级特色专业 | 教育学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