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专升本招生选拔事项通知学费报名时间招生简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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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考试安排。取得考试资格的学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英语专业为《专业英语》,非英语专业考生考试《公共英语》)和专业综合(体、音、美为专业加试)。文化课每门课程的卷面分数和体、音、美专业加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各专业综合考试以本科招生专业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分类,按照《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进行命题。考务工作由省招办组织实施,文化课考试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时进行,具体事项及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5.录取办法。按照国家考试招生制度规定的程序、要求,由省招办组织录取。划定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按照学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并发送《录取通知书》。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要求,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试升入本科学校相关专业学习。申请免试时,须向省教育厅学生处提交毕业学校推荐文件、本科学校同意接收文件。新生入学复查时是否组织体检,由录取学校自行确定。  四、学籍、教学管理和待遇

  l.学籍与教学管理。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学籍及档案材料于新生入学前由原学校转入本科学校,编入本科学校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接收“专升本”学生超过30人的专业须单独编班。  2.待遇。“专升本”学生享受国家和省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本科教育。  3.毕业。“专升本”学生修完或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各高校要加强对“专升本”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科学决策、集体决策,加强决策执行过程的督查,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报名、资格审核、宣传、考试、录取等各个环节规范有序、顺利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学校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我省“专升本”考试的政策和要求向全体学生传达,做好宣传工作。要坚持信息公开、程序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做好资格审核工作。考生原学校和录取学校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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