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招生简章人数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结果通知书查询入口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关于做好自主招生报名时间招生简章及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8号),我校继续在河南省开展本科自主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对选拔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加强对考核教师师德师风教育,严格选拔评价标准,切实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考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和接班人。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为80人。
招生专业为:
历史学、考古学、人文科学试验班(国学方向)、汉语言文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
二、报名对象
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文学、写作或历史学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文章或正式出版过专著,或者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作文比赛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奖者;
4、在以上招生专业具有兴趣爱好、学科特长和发展潜质且学业水平测试相关科目等级为A(要求提供纸质证明,学校加盖公章)。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3月14日至3月31日
报名流程:登录教育部阳光考高平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实名注册,并按报名流程填写相关信息项。完成后下载打印申请表,并点击上传申请表,完成网上报名。
2.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书面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并按以下顺序左侧装订。包括:
(1)申请表。网上完成报名后,下载打印《郑州大学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并由中学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其中文化课成绩部分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个人陈述。不少于800字,要求本人亲笔书写,能较全面展示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理由、现实表现、兴趣特长、发展规划等情况;
(3)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4)推荐材料。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均可如实提供考生发展情况的写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突出说明对学生的推荐理由、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兴趣爱好。推荐人须表明自己具体身份并亲笔签名,提供联系电话。
3.寄送申请材料截止时间
纸质申请材料须于4月10日前(以接收邮戳为准)用邮政快递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杨军老师,其中推荐材料由推荐人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报名截止后,我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材料不全及申请专业与支撑材料不吻合的视为不合格)。考生可于4月20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点击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考核,确认参加考核的考生自行通过该系统打印准考证,获取考务信息,按时到校参加测试。
2.初审名单公示:5月10日确定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3.选拔测试:
统一测试时间:6月12日(周日)(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测试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
测试内容及方式:
专业类别及计划 | 专业名称 | 计划(人) | 考试内容 | 测试方式 | 科类 |
历史类(30人) | 历史学 | 10 | 文史知识 | 面试 | 文科 |
考古学 | 10 | ||||
人文科学试验班(国学方向) | 10 | ||||
生命科学类 (30人) | 生物工程 | 10 | 生物 | 笔试+面试 | 理科 |
生物技术 | 10 | ||||
生物信息学 | 10 | ||||
文学类(20人) | 汉语言文学 | 20 | 写作、文学 | 笔试+面试 | 文科 |
4.入选名单确定:
(1)生命科学类、文学类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倍。笔试成绩的60%加上面试成绩的40%为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2)历史类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3)入选考生分为优秀、合格两个等级,入选考生名单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且优秀、合格两个等级各占入选人数的50%。
5.入选名单公示:
6月17日确定并公示入围名单,考生可登陆郑州大学招生网或阳光高考平台查询。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1.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河南省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且按照河南省招办规定的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要求填报我校自主招生的相关专业;
2.根据选考类别填报专业,可在本类内兼报,不得跨类选报;
3.优秀等级的考生加30分、合格等级的考生加10分,根据入选考生自主招生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与加分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4.通过自主招生的考生,入校后不允许转专业。
六、监督措施
1.在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郑州大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严格程序,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公示网址:http://ao.zzu.edu.cn/、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公示网址:http://www.heao.gov.cn/、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4.相关中学应在校内公示推荐学生名单和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5.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371-67781266。
6.考生及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应本着“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申请、推荐和公示工作,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个人或相关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七、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综合管理中心518房间杨军老师(收)
邮编:450001
电话:0371-67781111、0371-67781182(兼传真)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八、本简章由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