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和录取时间

|来源:新高考网

黑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6月26日-6月29日;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批:7月1日-7月4日;文史类和理工类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7月6日-7月8日预计7月中旬可查询录取结果,具体以官方考试院公布为准。

黑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和录取时间

一、2023黑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和录取时间

一、公布成绩

6月24日左右由省招考院发布高考成绩。发布渠道如下: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网址:https://www.lzk.hl.cn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hljlzk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hljszsksy

黑龙江省教育厅官方网站

网址:https://query.hljedu.gov.cn

黑龙江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hljsjyt

二、填报志愿

(一)网上填报志愿

我省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分三次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次:6月26日-6月29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

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军队、公安、消防和司法本科院校,部分普通本科院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招飞本科院校及专业,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的院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7月1日-7月4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

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和体育类本科批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中填报志愿)。

第三次:7月6日-7月8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为9:00-21:00。

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和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

考生须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按照相关填报说明填报志愿。

(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每批次所设院校志愿投档结束后,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考院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布,公开征集志愿。考生登录网站查询后,未被录取且成绩(含照顾政策分)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在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网上公开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网上公开征集志愿,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原报志愿无效。

三、填报志愿须知

(一)阅读院校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院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对考生加分成绩的使用、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及专业调剂录取办法等),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院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因此,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尤其是录取规则部分。现具体说明院校录取规则中确定考生所录专业时的操作规则:

1.“分数优先”是指院校对进档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排位高的考生优先被检索,并按其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分配专业。即当检索到某个考生时,如果该生所填第1个专业没录满,该生被分配到该专业;如果该专业已录满,则依次检索该生所报的后续专业志愿。当某个专业志愿有剩余计划时,该生就被分配到该专业;若该生所填几个专业都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该生录取结束后,才考虑排位仅次于他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计划录满为止。这种规则的特点是侧重于成绩,高分考生优先选择专业。

2.“专业志愿优先(专业清)”是指院校根据已调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安排,即首先将所有进档考生根据其所报第1专业志愿按成绩进行排队,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底分依次给考生安排专业,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的考生不会被分配专业。第1专业志愿处理完毕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根据其所报第2专业志愿按成绩进行排队,再根据各专业剩余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底分依次给考生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处理完所有专业志愿。最后,将还未确定专业且填报了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有缺额计划的专业中去。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且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则会被退档。这种规则的特点是侧重于专业志愿,志愿优先。

3.“专业级差”是指招生院校在进档考生中录取非第1专业志愿(即第2至第6专业志愿)考生时,比录取前一个专业志愿的考生要高出一定分数的差值。如某招生院校规定专业级差为2分,则在录取时,会先将第2专业志愿的考生排序成绩减去2分,将第3专业志愿的考生排序成绩减去4分,以此类推,然后和第1专业志愿的考生根据新形成的排序成绩一起排序,从高到低确定考生录取的专业。这种规则的特点是即侧重于成绩,又兼顾志愿。

(二)模拟填报志愿

为使考生熟悉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和填报志愿流程,省招考院将开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模拟系统,考生可模拟填报,模拟填报期间填报的志愿、修改的密码仅适用于模拟期间,正式填报时均须重新操作。具体开通时间请考生关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发布的公告。

(三)妥善保管志愿密码

填报志愿的初始密码是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首次登录网报志愿系统后,系统将强制要求考生修改初始密码。建议考生在网报系统开放后及时上网修改初始密码,要牢记修改后的密码。登录密码是进入志愿填报系统的唯一认证标识,是确保考生志愿信息安全的重要保障,必须由考生本人保管,不得转交老师或其他人代为保管,以防密码失密。因考生本人保管密码不善或密码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填报志愿步骤

1.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3年黑龙江省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入口”,进入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必读页面。

2.认真阅读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必读,点击“已阅读考生必读”,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登录页面。

3.输入考号(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报系统。

首次登录网报系统时,系统提示强制修改初始密码,按照系统提示修改密码后,进入网报页面。

4.选择批次,进入批次填报页面,选择填报院校及专业。

5.点选“下一步”,认真核对填写的志愿信息。

6.点选“保存并提交志愿”后,系统将提示“某某批次录取院校志愿保存并提交志愿成功”,点选“确定”完成操作。系统返回到批次列表页面。

7.继续选择想要填报的批次,重复第4、5、6步操作。

8.完成填报后,可点击“志愿总览“或“查看已填报志愿”进行查询或打印。

(五)重要提醒

1.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院校招生章程及《黑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依据《2023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公布的信息,结合本人志向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必须本人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代报,且不得放弃本人所报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和理工类专业,但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不可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由于我省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投档录取时间与普通文史类、理工类投档录取时间有交叉,请考生在志愿填报时综合考虑各科类、批次投档录取时间及先后顺序,合理填报志愿。

3.考生不要过于集中到截止时间前填报志愿,以免因网络拥挤和堵塞等原因影响志愿填报。

(六)网报志愿系统功能介绍

1.填报:进入到批次志愿填报页面。

2.删除:删除已填报的该批次全部志愿信息。

3.选择院校:选择填报院校。

4.查询:根据输入的院校代号或院校名称查找院校。院校代号是《2023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各院校名称前的四位代码。

5.清空:清除已查询院校。

6.返回:返回到批次填报页面。

7.重置专业:清除已选择填报的专业信息。

8.重置院校:清除已选择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信息。

9.保存并提交志愿:志愿填写结束后,需按“保存并提交志愿”按钮且待系统提示“某某批次录取院校志愿保存并提交志愿成功”后,点击“确定”完成操作。

(七)志愿修改和志愿查询

1.志愿修改

考生在规定填报时间内可随时上网修改志愿。修改志愿要按照填报志愿的步骤进行,待系统提示“某某批次录取院校志愿保存并提交志愿成功”且点选“确定”按钮后,方可退出系统。

2.志愿查询

填报期间,可随时上网查询已填报的志愿,选择“志愿总览”或选择“查看已填报志愿”均可实现查询功能,如进入查询页面后可查询到已填报的志愿信息或可打印出带二维条码的已填报志愿信息,即可确定填报的志愿已保存成功。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开通网上志愿查询系统,可随时查询或打印志愿信息。

(八)几个注意事项

1.浏览器版本问题,网报系统支持IE9.0、IE10.0、IE11版本。

2.密码问题

(1)填报志愿的初始密码是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首次登录网报志愿系统后,系统将强制要求考生修改初始密码。

(2)如登录时系统提示密码不正确,或因修改后忘记密码,请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当地招考机构申请补办。

(3)在公共场所上网填报时,考生要注意密码保护,以防泄露。

3.页面异常问题

由于网速过慢或浏览器版本问题可能出现验证码不显示、网页出现错误、打印页面二维码不显示等问题,应及时更换浏览器版本或上网电脑,也可到其他上网条件较好地方进行网报。

4.所报志愿是否保存成功问题

在填报志愿期间,考生本人可随时查询、打印所填报志愿信息,确认填报志愿是否保存成功。建议考生将每次填报的最终结果打印或截图保存备查。

5.异常关机问题

如在网报过程中出现断电、死机等现象导致计算机异常关闭,必须重新进入网报系统,确认填报志愿是否保存成功。

6.关于填报志愿时院校名称、专业名称显示不全问题

由于个别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及说明文字较多,填报系统中出现显示不全情况,须以《2023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公布的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及有关说明为准。

二、2023黑龙江高考录取批次设置与志愿填报

我省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分三次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军队、公安、消防和司法本科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招飞本科高校及专业,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的高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体育类本科批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中填报志愿)。

第三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录取批次设置

(一)文史类和理工类(分5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 军队、公安、消防、司法本科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设置2个梯度的高校志愿。招飞本科高校,空飞、海飞设置1个高校志愿,民飞设置2个梯度的高校志愿。

a 公安专科院校(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置1个高校志愿。

b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录取的高校。设置5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2.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设置1个高校志愿。

A 段:重点本科高校及部分普通本科高校重点本科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B 段:重点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对换招生、部分中外合作办学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以及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设置1个高校志愿。

3.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高校

A 段:普通本科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的本科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置 10 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B 段:普通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对换招生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设置1个高校志愿。

4.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不含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司法高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和普通高校招生的航海类和有体检面试等特殊要求的专科专业。设置1个高校志愿。

5.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

A 段:普通本科高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和高职(专科)高校招生的专科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二)体育类(分2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高校。体育类本科批设置 10 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体育类高职(专科)批设置 10 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三、2023黑龙江高考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划分

(一)文史类和理工类(分 5 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

(军队、公安、消防、司法本科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设置 2 个梯度的高校志愿。招飞本科高校,空飞、海飞设置 1 个高校志愿,民飞设置2 个梯度的高校志愿。

a 公安专科院校(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置 1 个高校志愿。

b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录取的高校。设置 5 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2.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高校

特殊类型招生: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设置 1 个高校志愿。

A 段:重点本科高校及部分普通本科高校重点本科专业。设置 10 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B 段:重点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对换招生、部分中外合作办学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以及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设置 1 个高校志愿。

3.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高校

A 段:普通本科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的本科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置 10 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B 段:普通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对换招生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设置 1 个高校志愿。

4.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不含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公安、司法高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和普通高校招生的航海类和有体检面试等特殊要求的专科专业。设置 1 个高校志愿。

5.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

A 段:普通本科高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和高职(专科)高校招生的专科专业。设置 10 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二)艺术类(分 3 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

A 段: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 1 个高校志愿。

B段:原“211工程”和“985工程”高校以及经省招委会批准的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 1 个高校志愿。

2.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高校

A 段: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美术与设计学类设置 16 个平行的高校志愿;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设置 16 个平行的高校志愿;音乐学类设置 32 个平行的高校志愿;书法学专业设置 10 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B 段:除艺术类本科批 A 段涵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或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 2 个梯度的高校志愿。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

A 段: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 10 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B 段:除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A 段涵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 2 个梯度的高校志愿。

(三)体育类(分 2 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高校。体育类本科批设置 10 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体育类高职(专科)批设置 10 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省招委会根据在我省招生计划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各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专业课和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课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投出的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

报考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作为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一定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综合分计算公式: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书法学专业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戏剧与影视学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3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70%〕。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以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按比例折算生成的综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排序成绩〔体育类综合分=(术科成绩÷术科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按术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术科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分为模拟投档和正式投档。省招考院在正式投档前,进行模拟投档,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 100%、105%两个比例向招生高校提供生源信息(不含考生姓名、考号和志愿顺序),供高校确定调档比例参考。招生高校在省招考院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模拟投档情况确定正式投档比例意见,并上传至信息交互平台。如果高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调整投档比例和是否增加招生计划的意见,则按高校原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1:1 比例投档。

对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普通本科第一、二批次 B 段,省招考院在其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数的 110%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再按调档比例补足缺额。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按高校招生计划数的 100%投档。

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 A 段、B 段、本科批次 B 段和高职(专科)批次 B 段,省招考院将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全部投档到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按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下 20 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补充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对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采取网上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完成。

特殊类型招生批次投档(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省招考院根据入选资格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高校模拟投档线,按考生志愿向高校投档录取。试点高校模拟投档线由省招考院按照本科一批 A 段招生所有高校在我省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高校应在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使用预留计划完成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应全部录取,不得退档;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考院,进入下一批次投档。未经教育部、省招考院集中公示的考生,不予投档和录取。

从 2023 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于 4 月 10 日前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省招考院于 4 月20 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省招考院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招收强基计划的高校需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组织考生报名、考试及录取相关工作。省招考院在高考录取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均可报考香港、澳门有关招生高校。

(1)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须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和录取。调档比例由高校与省招考院协商确定。

(2)报考香港 13 所单招高校(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都会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东华学院、香港恒生大学、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的考生在高校规定时间内直接在高校网站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省招考院在6月25日左右将考生的高考成绩提供给有关高校。高校在 7 月 7 日前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高校有关要求完成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报至省招考院。凡被香港 13 所单招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录取。

(3)报考澳门 6 所单招高校(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澳门理工大学、澳门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的考生在高校规定时间内在高校网站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省招考院于6月30日前将考生的高考成绩、我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提供给有关高校。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高校有关要求进行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澳门 6 所单招高校录取的考生同时可被内地高校录取,由考生自主选择录取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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