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考享照顾政策
5日,黑龙江省招考办对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申请享受照顾政策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1-82376025。今年,我省共有8290名考生高考享受照顾政策。
今年我省对高考照顾项目进行“瘦身”,取消了“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者,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等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和“侨眷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牺牲未被评定为烈士的人员子女或者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子女,总分达到所报省内院校投档线,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5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据了解,今年高考我省享受照顾政策的8290名考生中,有5451人为“其他少数民族”考生,享受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的照顾政策;有1492人为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翰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八少民族”考生,享受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的照顾政策;有824人为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享受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的照顾政策;有417人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的照顾政策;有25人为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享受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的照顾政策;有26人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享受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的照顾政策;有3人为烈士子女考生,享受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的照顾政策。其他考生享受优先录取的照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