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学院教务处电话和区号是多少 联系方式是什么
武汉商学院教务处电话和区号是027-84791931、027-84791394、027-84791363、027-84791362、027-84792047、027-84791367、027-84791954、027-84792056。
一、武汉商学院教务处电话和区号
综合管理科(致远楼314室)电话:027-84791931
教务科(致远楼307室)电话:027-84791394
学位办(致远楼313室)电话:027-84791363
实践教学科(致远楼309室)电话:027-84791362
学籍科(致远楼305室)电话:027-84792047
教研科(致远楼329室)电话:027-84791367
教材科(图书馆一楼)电话:027-84791954
设备科(致远楼201室)电话:027-84792056
二、武汉商学院教务工作职责
一、综合管理科
1.负责对外沟通、宣传、联络及来访人员接待工作;
2.负责教务处印章管理;
3.负责制定教务处人才培养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起草大事记、总结、请示、报告等;
4.负责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工作;
5.负责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6.负责教学工作例会等会务工作;
7.负责相关文件的接收、登记、传阅及督办;
8.协助处领导做好党务、工会相关工作;
9.负责处内人事、经费、设备、资产管理、归档管理等工作;
10.负责教务系统及相关平台的维护与管理。
二、教务科
(一)教务工作
1.负责分学期组织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下达教学任务,协调各学院编排各类课表,并检查课表执行情况;
2.负责下达各类选修课教学任务,组织排课、选课、开课等工作;
3.负责组织教师填写授课计划;
4.负责协调教学资源使用,管理日常教室调度;
5.负责管理日常教学异动,监督日常教学秩序;
6.负责组织期初、期中、期末各项日常教学运行检查工作;
7.负责核定年度教师超课时工作量。
8.负责编制教学校历;
9.负责拟定教学管理有关制度文件,制定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二)考务工作
1.负责协调学院进行期末考试、补考等各类课程考试的日程安排、考务组织、试卷印制、考试巡视、工作量核算等工作;
2.负责协调学院进行跟班重修的任务安排、选课、开课等工作;
3.负责协调组织“专升本”、“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省级或国家级考试报名、审核、组考等工作;
4.负责协调学生缓考和免修手续办理工作;
5.负责考风考纪的宣传建设工作;
6.负责协调学院做好学生补考、重修、期末等考试成绩的管理工作,协调开具应往届学生各类成绩证明工作;
7.协助学籍部门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中的成绩审核工作;
8.负责拟定考试管理有关制度文件,制定试卷管理规范,检查试卷归档情况。
三、学位办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学士学位授予管理的政策,负责组织制定学士学位相关管理制度并实施;
2.承担学位授予工作和学士学位授予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
3.负责我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及授予工作安排;
4.负责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材料收集、复核等工作;
5.负责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负责组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材料等工作;
7.负责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等工作;
8.负责完成获授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的学位证印制、盖章等工作。
四、实践教学科
1.负责学校实践教学制度建设;
2.负责学校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管理;
3.负责“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组织和管理;
4.负责学科竞赛的组织和管理;
5.负责本科毕业生论文的组织和管理;
6.负责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的管理;
7.负责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
8.负责在校学生实习的组织和管理;
9.负责教师挂职锻炼的组织和管理;
10.负责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等。
五、学籍科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的政策、法令,组织制定学籍学历管理相关制度并实施;
2.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生学籍注册资格复查、学籍电子注册及在校生学籍学年电子注册,负责保留入学资格的管理工作;
3.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及出具学籍证明等;
4.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数据维护、学籍信息变更材料的审核、报送等工作;
5.负责校内普通专升本、3+2形式学生报考、录取资格审核及通知书发放等学籍管理工作;
6.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资格认定、图像信息采集及学历证书印制、发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工作,负责补办毕业证明书等工作;
7.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负责往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补报及学历证书信息勘误等工作;
8.负责协助社会机构查验学历证书和学历认证等工作;
9.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各级各类数据填报及学籍学历档案资料归档;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六、教研科
1.负责专业、课程、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等规章制度和文件的制(修)订;
2.负责学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的编制,组织各学院做好新专业申报、专业调整及专业件事工作,负责招生专业的填报;
3.负责制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组织各学院按照要求制(修)订和录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监督执行各学期开课计划;
4.负责学校课程建设与管理,包括编制学校课程建设规划,组织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负责课程库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立项、检查及验收等的组织及建设经费的预算、报销登记等管理服务;
6.负责学校教研室、专业带头人队伍等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各学院开展教研、教改活动,负责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的申报组织;
7.牵头负责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组织工作;
8.负责职称评审等工作中涉及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的审核工作;
9.负责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10.负责领导交办的或处内部门需协办的其他工作。
七、教材科
1.负责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教材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教材管理的日常工作,审定、汇总全校教材使用计划,负责全校教材的征订、验收、保管、分发和清理等工作;
3.负责教材采购费用及各班级教材使用费的统计和核算工作;
4.负责组织对学校教师自编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学参考书、讲义的审批、立项、推荐、出版、上报、发行等工作;
5.协助校资产管理处完成每学年教材招标工作;
6.负责教材供应和教材建设的信息管理和库房管理,做好有关文件、样书、资料立卷存档;
7.负责组织教材、讲义、学习辅导资料的审查和编印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教材评价、评奖工作,积极开展教材研究;
9.加强与省内外高等学校教材部门、出版社的联系,沟通教材出版信息,交流教材管理经验。
八、设备科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拟定贯彻实施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
2.组织制定实验实训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相关制度的实施,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3.组织编制和实施实验实训室建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实验实训室布局,审批校院二级实验实训室的设立、调整和撤销事项;
4.组织院部实验实训室建设方案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审查、论证和立项评审,负责分配实验实训室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运行经费;
5.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维护的审核和经费使用,参与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发放、验收、报废和处理等工作,提出教学仪器设备调剂处置意见;
6.组织和进行实验实训室绩效评估工作,考核投资效益,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不断提高实验实训室和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
7.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实验实训室和教学仪器设备的核查、统计、数据上报,为各项评估提供数据和材料;
8.加强院部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督查工作,做好师生的实验实训安全教育和培训,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9.协助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配合组织人事部做好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的定编、岗位培训、考核奖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三、武汉商学院简介
武汉商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在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基础上建立的普通本科院校,简称“武商院”,是湖北省第一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学校始建于1963年,原名武汉市服务学校。2004年,武汉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武汉职工财经学院和武汉市职工大学并入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组建成新的武汉商业服务学院。2013年4月更为现名。
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校园占地面积88.0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4.8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327.35万元;拥有馆藏纸质图书159万册;设有12个教学学院,开设有35个本科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12421人,其中,本科生11048人,专科生1373人,专任教师6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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