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务处电话是多少 附详细联系方式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务处电话是0719-8512719,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67号,邮编:442002,教务邮箱:qyjwc1@163.com。
一、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务处电话
处长
宫爱红 第一教学楼1223室
电话:8512716
全面主管处内各项工作。
副处长
周明智 第一教学楼1209室
电话:8512718
工作职责
1、分管办公室、教学研究科、课程与教材建设科、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科。
2、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
3、建立、健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
4、组织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与监控。
5、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办公室
成员:李月
办公室:第一教学楼1211室
电话:8512719
邮箱:jwcly@163.com
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教务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拟订涉及全校性教学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2、负责办理处内行政事务。
3、负责各项教学管理工作的催办、督办,负责各级来文的处理。
4、负责起草并编印教学工作简报,协助教学督导的日常工作。
5、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教务科
姓名:姚雪、瞿万萍、潘昕哲
办公室:第一教学楼1217室
电话:8512722
工作职责
1、协助处领导起草(修订)有关教学运行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文件。
2、对每年的教学运行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研讨教学运行管理工作改革方案并制定工作计划。
3、负责全校的教学常规管理,确保全校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4、协助处领导组织期中教学检查,统计有关数据并及时反馈二级学院。
5、及时收集并反馈教学信息,为处领导的教学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全校教学任务安排(含重修任务)及学生选课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全校考试工作(含国家英语等级考试)。
8、协助和配合有关单位完成“专升本”和“双学位”相关工作。
9、负责理论课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
10、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教学研究科
成员:梁姗姗、曾明玉、李欣
办公室:第一教学楼1211室
电话:8512720
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本科专业建设的规划和相关文件制度。
2、组织专业建设与改革工作,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组织省级、校级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过程管理及验收工作。
4、组织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省级教学成果的培育、鉴定、申报和推广等工作。
5、组织各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申报、评审及验收工作,推进各类获批项目的建设工作。
6、教学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各类教学相关系统平台的设计、开发、维护、统计、分析等。
7、各系统平台用户的指导、培训及说明书编印。
8、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实践教学科
姓名:徐正凯、李光军
办公室:第一教学楼1219室
电话:8512723
邮箱:8207984(at)163.com
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或修订有关实践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规划、文件、工作计划、宣传报道等。
2、组织和协调全校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落实、选课、过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组织和协调省级以上实践教学平台项目的申报、建设等工作。
4、组织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的申请。
5、协调各学院做好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6、负责各类学科创新竞赛、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等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的管理。
7、负责核算年度实践教学经费预算。
8、负责核算年度实践教学工作量。
9、负责实践教学有关数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
10、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学籍管理科
姓名:李行国、何久芳
办公室:第一教学楼1225室
电话:8512721
邮箱:qykszx(at)126.com
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学籍管理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2、负责新生学籍注册及在校生学年注册。
3、负责学生休学、复学、延长学籍、转专业等学籍异动管理、学生学业预警制度的实施。
4、负责学生各类成绩审核。
5、负责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及证书发放、注册,出具各种学历证明。
6、组织开展学生学业情况的分析工作。
7、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课程与教材建设科
成员:程珍华
地点:第一教学楼1211室
电话:8512720
工作职责:
1、负责各类课程、教材建设与管理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2、组织制定各类课程、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制订各类课程规范;组织协调各教学单位制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并编制成册。
3、负责课程资源建设的开发与管理,做好在线课程的引进与管理。
4、负责各类课程与教材项目的申报与评选工作。
5、负责学校课程网站的建设及维护;跟踪分析学校课堂信息化教学数据;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组织开展教师课程教学改革的信息化教学培训。
6、组织编写特色教材,落实和加强教材编写选用的校院两级审核,保证政治合格、内容先进的教材进课堂。
7、负责教材征订计划的编制、审定工作。
8、负责课程与教材建设相关方面的档案整理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沿革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始建于1972年,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普通本科院校。1986年,五所院校合并后成立了教务处,设置大学教务科、中专教务科、业余教务科、继续教育科、电教科、教材科、高教研究室。1988年至1998年10年间,随着教务改革的深化,对机构进行了多次调整。1988年成立中专部,中专教学相对独立,中专教务科划归中专部管理。同年撤销业余教务科,其职能划归大学教务科。1989年,撤销继续教育科,其职能划归培训部;同年又把《学报》编辑室划归教务处。为加强对教学的管理,1991年成立教学科。1991年9月,经第二制造汽车厂批准,设置成人教育处,与教务处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96年8月,成人教育处独立。
1998年,在本科教学工作评建中,为落实教学的中心地位,接受了专家组的建议,构建了大教务处,把原属于科研处的实践教学科、实验设备科划归教务处;撤销研究生部,把原属研究生部的培养科、学位办合并成立研究生科,划归教务处,保证了教务管理的有效性和指挥的权威性。另外,高教研究、电科中心从教务处分离出来,成为直属单位。截止到1998年12月,教务处下设机构为教务科、教学科、教材科、实践教学科、实验设备科、研究生科。
1999年在新的一轮机构改革中,根据学院学科专业和硕士点申报工作的需要,学院决定恢复研究生部,与教务处合署办公。2001年,学院研究决定撤销设备科,恢复实践教学科,将原设备科的职能一分为三,其中教学设备的日常管理功能并入实践教学科,将原隶属科研处的高教研究室挂靠研究处。截止到2002年5月,教务处(研究生部)下设机构为处办公室、教学科、教务科、教材科、实践教学科、研究生科、电教中心、高教研究室(挂靠单位)。
2008年11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本着精简、高效、优化的原则,通过深入调研和反复酝酿讨论,经学校党委研究,下发机构设置文件。教务处下设综合办公室、教学研究与质量评价中心、教务与学籍管理中心、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2014年10月,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学校机构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机构设置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通过深入调研和反复酝酿讨论,本着精简和高效的原则,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学校现有党政管理等机构的科级机构和科级岗位进行重新设置。教务处下设办公室、教务科、教学研究科、教学质量评估监控中心、实践教学科、学籍管理科。
2017年7月,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学校机构与二级基层党组织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机构设置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通过深入调研和反复酝酿,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学校现有机构和二级基层党组织进行部分调整。成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挂靠教务处。教务处下设办公室、教务科、教学研究科(专技)、实践教学科、学籍管理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下设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科。
教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专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全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制定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教学改革方案。
2.负责组织专业的调整和新增论证工作,并负责上报和实施。
3.制定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实施课程建设及改革,负责教材的选用审核及建设工作。
4.组织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教学研究及改革项目的立项、评审、申报等工作,负责教研成果的评审申报工作。
5.组织和实施实验室、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
6.负责教学运行管理及全校教学资源的调度;负责省级及以上和全校性各类大型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普教本科的学籍管理。
7.负责教学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及普教本科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工作。
8.做好教务信息化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及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9.负责组织教学网络资源开发与应用。
10.协助做好教学管理人员队伍和实验教师队伍建设。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简介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位于中国汽车城——湖北省十堰市,是全国唯一一所以汽车命名的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同时也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高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首批高校,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和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是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入选高校、“湖北省2011计划”牵头高校,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始于1972年创立的第二汽车制造厂工人业余大学,1983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1985年取得所有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截至2023年3月,学校占地面积95.6万平方米,校舍面积35.7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120万册,电子图书总量105万册;设有13个教学单位,开设44个本科专业;拥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教职工1100余人,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1.9万余人。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务处系统登录入口:https://jwc.huat.ed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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