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考改革细则解读
湖北省教育厅通报了该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关情况。湖北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届时,高校招生录取的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考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
该省还将逐步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和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减少农村独生女加分分值。
根据方案精神,该省将进一步减少高考加分项目,改革完善招生录取机制和录取办法,为平稳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前做好政策和技术准备。
1.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和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减少农村独生女加分分值;2017年起,取消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
2.调整招生录取批次。艺术本科录取从3个批次调整为2个批次;高职高专录取将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2个批次合并为1个批次。从起,文理类本科录取批次由3个批次调整为2个批次;
3.试行分段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填报:本科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联办本科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第二阶段填报:高职高专批文理类。
4.有批次所有科类均实行平行志愿。文理类的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批次平行志愿由原来6个院校志愿增加到9个;艺术类各批次平行志愿不再按全省艺术统考类别划分志愿模块,符合多个艺术统考类别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在同一批次的平行志愿中混合填报同一院校或不同院校的不同统考类别的专业志愿。
5.改革完善高职院校招生录取模式。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全面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技能高考。
高考改革
新一轮高考综改从2018年高一新生开始
湖北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准后已正式印发。根据该省方案,湖北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正式实施。
为稳步推进改革,确保平稳过渡,湖北省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思路,先试点再推广,具体步骤是:
春季学期在部分市州高一学生中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从秋季学期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2017年在部分市、州高一入学新生中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点,两项试点均不与当年录取挂钩;
2018年在高一入学新生中整体实施、全面实行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2021年,实现‘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基本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湖北特色的考试招生制度。”
湖北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模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