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教务处电话和区号是多少 联系方式是什么
宿迁学院教务处电话和区号是0527-84204212,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邮编:223800,Email:jwc@squ.edu.cn。
一、宿迁学院教务处电话和区号
序号 | 科 室 | 办公室 | 姓 名 | 办公电话 | 备注 |
1 | 综合科 | 421 | 仲 燚 | 84202343 | |
2 | 413 | 沈海燕 | 84201565 | ||
3 | 教研科 | 419 | 王海峰 | 84204212 | |
4 | 高 采 | 84202681 | |||
5 | 刘金莉 | ||||
6 | 单 昌 | ||||
7 | 教务科 | 421 | 闫 伟 | 84204088 | |
8 | 殷胜利 | 84202691 | |||
9 | 张莉平 | ||||
10 | 考试中心 | 邱 菊 | 84204088 | ||
11 | 胡晓云 | ||||
12 | 实践科 | 413 | 李 敏 | 84201565 | |
13 | 孙军慈 | ||||
14 | 教师教育科 | 410 | 周莲芳 | 84205667 | |
15 | 马艳艳 |
二、宿迁学院教务处岗位职责
(一)综 合 科
1.负责教务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公文的写作和报送工作;
3.参与组织教务处主办的各种会议,并做好记录工作;负责教务处对外接待、联系、会议通知及信息反馈等相关工作;
4.负责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的发放及上报工作;
5.负责教务处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6.对教务处文件及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及归档;
7.协助处领导做好对外联络接待与交流工作;
8.负责对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进行催办、检查及落实;
9.负责教务处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教 研 科
1.负责制定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规划;
2.负责学科专业建设工作;
3.负责工程教育认证;
4.负责教学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基 层教学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课程建设和教材选用及建设工作;
7.负责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的制定与人才培养方案审核;
8.负责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教学大纲的审核;
10.负责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各类学科竞赛、教学评奖评优等工作;
11.负责各院部教学工作年度考核;
12.负责教师教学研究工作;
13.负责教师培训工作;
14.负责教学平台和教学资源建设工作。
(三)教务科
1.负责教学运行管理;
2.负责开课计划(含公选课)的下达与审核;
3.负责全校课表管理;
4.负责理论教学工作量统计管理;
5.负责学生学籍管理;
6.负责学生学历学位管理;
7.负责学生成绩管理;
(四)考试中心
1.负责我校考试相关管理文件的制(修)订;
2.负责校内各项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3.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4.负责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5.负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6.负责教师资格证面试的组织与管理;
7.负责研究生入学考试、美术类高考的组织与管理;
8.负责专转本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9.协助其他部门相关考试组织工作;
(五)实 践 科
1.负责制定本科教学和实验实习经费的预算和分配计划,并检查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负责实验室、校内外实践基地等实践教学资源的规划、论证、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计算年终教学考核数据;
5.负责组织实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
6.负责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7.负责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办法的制(修)订;
8.负责实践教学工作量的审核,负责教师实践类教学业绩审核;
9.负责高等学校实验室、国家状态数据库等平台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10.负责教务处网站维护;
11.负责产业学院、产教融合等校企合作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12.创新创业学分审核、认定工作。
(六)教师教育科
1.负责聘任师范生校外实践导师,组织安排师范生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和教育研习工作;
2.负责师范生信息采集工作,对国家和省教师教育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维护;
3.组织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
4.组织师范生教学基本功训练、考核和比赛工作;
5.师范类专业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和免试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6.维护和推进师范生UGS三方协同培养机制,包括三方会议组织、教育实践基地更新、教师互派、教师实践等工作;’
7.负责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调研、起草、修订等工作;
8.负责全校语言文字类活动、比赛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9.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三、宿迁学院简介
宿迁学院(Suqian University),简称“宿院”,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从2002年起与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师范大学等八所省属高校合作举办本科教育。2014年,学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2018年,学校通过省学位办评审成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2020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宿迁学院转制为省属公办本科高校。
截至2023年2月,学校有土地面积88.90万平方米,有纸质图书170万余册,电子图书25万册,中外文期刊1300余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为12465万元;有200个实验(实训)室,4个校内实习实训基地,265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5个创新创业基地;设有9个二级学院和1个体育部,45个本科专业;有专任教师7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近1.5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