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二)

|来源:新高考网
成绩、竞赛等级等因素,综合评定部分特别优秀的考生,授予其新生奖学金或新生特别奖学金。
  
  2.创新能力、学科特长特别突出的考生,入校后将在本科阶段配备学术导师。
  
  3.在保送生选拔录取测试中表现突出的部分优秀考生入校后将优先推荐参加我校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五、主要日程
  
  1.网上报名:从1月23日,至1月30日截止。
  
  2.材料邮寄:1月30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3.初审:2月5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状态栏查询审核情况。
  
  4.测试:有关测试的详细安排将通过招生网提前公布。
  
  六、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送生选拔工作在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保送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保送生选拔工作进行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当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生的保送资格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
  
  4.保送生选拔结果可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网”查询,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6传真电话:025-84892459
  
  咨询电话:025-84892899
  
  监督电话:025-84891546(招生监察办公室)
  
  电子邮箱:zsb@nuaa.edu.cn
  
  网址:http://zs.nuaa.edu.cn
  
  八、本办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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