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新生入学考试科目,大一新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为向学生提供更大的学业规划选择空间,更好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学习环境,并规范我校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转专业工作按照“自愿报名、综合考核、宏观调控、公平公正”的指导思想进行,相关教师、学生与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二、学校根据教学规律要求和教学资源情况宏观调控学生转专业规模,各专业转入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学生数的5%以内;教学资源不足或就业率低的专业不转入,原有人数超过35人的行政班不接收转入;招生行政班为1个的专业不转出,低于25人的行政班不转出。三、由主管校领导任主任,教务处、学生处、纪委(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转入转出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和教务处相关人员组成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具体工作。四、我校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一)在大一年级开展优秀生转专业:凡思想品质优良,第一学年未受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绩点≥3.0、绩点排名位列本专业同级学生前5%的学生,具有转专业资格。1、大一学年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都达到上述条件的学生,具有优秀生转专业预选资格,可提出申请。2、学生转入专业志愿相同时,绩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高者优先转入;如绩点相同,转入后须补修大一课程学分少者优先转入;如补修学分相同,大一英语期末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转入。3、每年5月公布优转计划并启动优转预选资格审查工作。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情况拟定可转出、转入的专业目录,及各专业可接受优转生人数计划予以公布。根据大一年级学生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情况、综合绩点、专业排名和综合表现情况,公布具有优转预选资格学生名单。
4、每年6月中旬前完成优转报名。凡具有优转预选资格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优转申请,填写《南京工业大学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各学院按照预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将通过审核学生的情况填入《南京工业大学申请优秀生转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5、第3学期开学前,教务处汇总具有优转正式申请资格学生情况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领导小组批准后,优转名单挂教务处网页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发文公布。(二)学生在某一专业上有明显专长,并已取得相应成果(如已出版专著、或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在重大专业竞赛中获奖等),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可申请转入其特长专业。1、有特长学生可于6月向学生所在学院提交《南京工业大学特长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附上相应特长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填入《南京工业大学申请特长/兴趣转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2、经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考核,学校本科生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挂教务处网页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发文公布,于下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转入新专业学习。(三)对原就读专业不感兴趣,专业必修课程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学生,入校后未受过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可申请由学生高考当年江苏省高考录取均分高的专业转入录取均分相对较低的专业。1、符合条件学生于每年6月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兴趣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填入《南京工业大学申请特长/兴趣转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2、经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考核,学校本科生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挂教务处网页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发文公布,于下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转入新专业学习。五、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转专业申请不予受理:(一)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二)非理工科专业申请转入理工科专业者;(三)艺术类专业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者;(四)由低批次录取专业申请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者;
(五)作为预科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专转本学生被录取者。六、学生入学后仅允许转专业一次。学生提出申请后不得中途变更调整专业志愿。允许学生进入新专业试听两周,试听期结束后不允许再调整回原专业或其它专业。七、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八、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执行新专业培养计划,所缺课程必须补修。已学的原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可充抵公选课学分。九、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校长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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