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医学院转专业要求申请难不难(什么时候转专业)
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新高考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南昌医学院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南昌医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
第三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允许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因创新创业需要调整专业学习者可以优先考虑;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对于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学生,学生退役复学时,原则上回学校原专业,如有特殊情况,学校将根据本人意愿给予其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注:不得违反上级主管部门转专业相关文件规定);
(五)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七条 转专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生转专业一学年办理一次,申请转专业学生应在每年五月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由所在学院审核和拟转入学院审核同意,上交学籍管理部门提出拟办意见,报学校讨论决定;
(二)学生转专业,大专业相同(学制和所学基础课均相同)的原则上可以平级转,但各班级转专业的比例不得超过原班级总人数的5%;不同年制转入其他类型专业必须降级转,且转专业的比例不得超过原班级总人数的10%;
如申请转专业人数超出规定比例,则按学生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排名,结合在校其他表现确定名额,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被批准转专业者,不得申请转回。具体实施细则详见《南昌医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招收文科的专业和招收理科的专业不得互换;
(二)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艺术类、中外合作培养等专业学生;
(三)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四)无正当理由者。
(五)入学后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六)入学已经超过一年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七)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不予考虑转专业(退役复学学生除外);
(八)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九)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不予考虑转专业;
(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第三十条 学生转学手续一般在每学期末申请办理,以保证学生在新学期到转入院校学习。
第三十一条 转学的有关程序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及《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暂行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外校学生要求转入我校者,按上述规定办理。
二、南昌医学院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招收文科的专业和招收理科的专业不得互换;
(二)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定向生、艺术类、中外合作培养等专业学生;
(三)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四)无正当理由者。
(五)入学后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六)入学已经超过一年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七)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不予考虑转专业(退役复学学生除外);
(八)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九)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不予考虑转专业;
(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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