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新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章 学籍异动
第十六条 学生发生转班、转专业(转系)、转学、休学、退学等情况均按学籍异动处理。
第十七条 学生应于学期结束前两周内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学生申请学籍异动时,应先向所属系提交有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学籍异动申请表》(见附件一)。
第十八条 学生原则上不得转班。
第十九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得转专业(转系):
(一)无正当理由者;
(二)原专业和拟转入的专业跨大类;
(三)录取分数线低的专业转向录取分数线高的专业;
(四)入学一学期后;
(五)已发生了一次转专业行为。
第二十条 学生转专业(转系)程序
学生应在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转专业(转系)手续;
学生申请转专业(转系)时,应同时向所属系和拟转入的系提出经家长签
字同意的书面申请;
转出、转入系同意后,填写《学籍异动申请表》,并交教务处学籍管理
部门审批;
经教务处批准后,学生进入新的专业(系)学习;
学院统一向省高教处进行年度报盘。
第二十一条 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修读课程,其原来所修读相同要求课程的学分予以承认;转入专业未学课程学分要补修。具体办法如下:
该学生提出补修申请,教务处同意后自行安排时间学习;
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试,成绩合格承认其学分。
第二十二条 被本院录取的学生应当在本学院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转学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
学生转出与转入学校在同一城市的一般不予转学。如学生确有特殊困难转入同一城市学校学习,应当提交足以说明理由的材料。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由招生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专升本”、本科三年级或专科二年级的;
(五)二次转学(含五年一惯制高职,三、二分段制高职);
(六)予以退学和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七)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四条 学生转学,应向所在系提出转学申请,批准后,报学院学籍管理部门批准,填写《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见附件二),由学校按照先转出后转入顺序办理转学手续。办理转学手续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学生在省内高校之间转学。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在《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一式四份)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转入学校报省教育厅确认;
(二)学生由省内高校转到外省高校。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在《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一式五份)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转出学校报省教育厅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商转入学校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三)外省高校学生转入省内高校。填写外省规定的转学申请(确认)表,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转出学校报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商省教育厅确认。
二、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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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务英语 | 省级特色专业 | 语言类 | 专科 |
2 | 物流管理 | 省级特色专业 | 物流类 | 专科 |
3 | 国际商务 | 省级特色专业 | 经济贸易类 | 专科 |
4 | 电子商务 | 省级特色专业 | 电子商务类 | 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