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新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尊重和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转专业原则
学生按志愿录取后,一般应在所录专业学习。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有关院(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学生自愿申请、院(部)审核、学校审批的原则进行。
第二条 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并具有一定的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在校期间患有某种疾病或因心理、生理缺陷,经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1.未办理注册手续、未交清学费者;
2.学年旷课、各类活动缺勤总计达到16节以上者;
3.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
4.艺术体育类专业与非艺术体育类专业互转者;
5.非师范类专业与师范类专业互转者;
6.文科学生转只招收理科学生专业或理科学生转只招收文科学生专业;
7.招生录取时定向或学校在招生时专业有明确限制者;
8.成绩排名处于本班中位数以下者;
9.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
10.应作留级处理或应作退学处理者;
11.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三)特长生转专业
特长生是指具备转专业基本条件,入学后一年内,在拟转入专业或专业大类的学科领域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学生:
1.在国家或省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2.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专业论文;
3.出版专著;
4.获得科技成果;
5.获得国家专利。
第三条 申请与审批程序
(一)申请转专业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二)转出学院要根据本规定签署意见,要认真审核学生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要严格控制各班转出人数不得超过本班人数的5%;
(三)转入学院要根据本规定签署意见,应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专业素质考核,以确定学生是否能适应新专业学习;
(四)转入学院汇总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核:
(五)学工处对学生奖惩情况进行审核;
(六)教务处将审核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四条 转专业工作说明
(一)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
(二)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补修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合格后方能毕业。
(三)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退回原专业学习。
(四)各学院可以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订各专业接收其它专业转入的考核办法。
(五)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教改需要或其它原因组织学生转专业,以及经学校研究确需转专业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转专业受理时间
三年制大专学生转专业应当在第一学年的三月份、五年一贯制学生在第四学年的九月份申请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条 附则
(一)本规定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的,按上级文件规定办理。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三)以前规定与本规定不符者,按本规定办理。
二、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王牌重点专业
国家级骨干专业:学前教育
省级优势特色专业:学前教育
省级骨干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英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