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申请政策

|来源:新高考网

一年多少学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物流管理(专升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日语(旅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俄语(俄英双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针灸推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特殊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电气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专科专业:

  经济贸易类(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所在地:吉林性质类别:综合类

通讯地址: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联系电话:0431-85250087

E―mail:

网址:http://www.ccu-edu.cn

  长春大学是吉林省省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校坐落在北国春城长春市,现有三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112.9万平方米。本部校区位于人民大街与卫星路交汇处,占地31.8万平方米;西校区地处卫星路西端,占地9.96万平方米;东校区位于山水相映的莲花山旅游风景区,距市区30公里...

学校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区)确定的分数线,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原则上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5%调阅考生档案。

  2.录取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进档考生所报院校志愿及专业志愿顺序、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承认省级招生办关于对考生加分或降分的投档成绩,录取时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3.相关专业单科录取成绩要求:英语、日语(旅游)、俄语(俄英双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分数不低于100分。

  4.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环境设计、绘画专业录取原则: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考生省统考成绩必须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吉林省: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其他省份: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3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5.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特殊教育学院招生录取原则: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特殊教育学院招生实行学校单独命题、单独录取,详见《2013年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8.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录取原则:考生专业成绩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100%+文化课×100%。

关于体检标准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高考体检,我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学校奖励资助

  学校设有“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解困助学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奖励面达到学生总数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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