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费用收费标准规定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吉林省、长春市政府在“十二五”期间重点扶持建设的全省唯一一所师范高专。
学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长春职教园区内,占地面积2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3000万元;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艺术楼、体育馆、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学生公寓、餐饮中心等教学、生活场所,拥有160余间专业级的舞蹈室、画室、排练厅、琴房、实习实训模拟室等馆(室)。
学校有教职员工190人,其中,专任教师176人。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教师75人,副教授以上职称89人,省级、市级骨干教师25人,双师型教师59人,市级教学团队(李玮学前教育名师工作室)1个。学校教师队伍中的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同时也是长春中职幼教行业的带头人。学校教师参与编写的幼教专科教学大纲、主编的11种教材均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并在全国使用。
学校开设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5个师范类专业,招收高中毕业生(3年制)高等专科,初中毕业生(5年制)高等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是长春市第一批立项建设的市级示范专业,建有市级精品课程6门:幼儿文学、声乐、幼儿卫生保健、视唱练耳、幼儿英语、钢琴。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余人。
学校隶属长春市教育局管理,其前身是长春幼儿师范学校,始建于1962年(长春市第36中学)。200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吉林省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职高)”。自2002年开始,与长春师范学院(今长春师范大学)联合办学,承办学前教育专业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
多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学校”、“吉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吉林省学校艺术教育示范校”、“长春市行风建设先进单位”、“长春市科研基地校”等80余项荣誉。学校是长春市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基地,是长春市70%在职幼儿教师的母校。近5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岗位遍布17省27市,学校先后与吉林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吉林省文化系统幼儿园、吉林省军区直属机关幼儿园等48家本地用人单位及北京、深圳、广州、上海等异地的36家幼教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实习就业合作关系,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