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费用收费标准规定
1.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宿费(标准: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六人间1000元/生?学年)
朝阳师专新校区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朝阳市龙山,其前身是1960年由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朝阳市师范专科学校,1962年至1977年调整停办,1977年由辽宁省教育局批准成立辽宁省第一师范学院朝阳师专班,1981年由国务院批准正式建立朝阳师范专科学校,1990年朝阳市教育学院并入,1993年由国家教委更名为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朝阳第一师范学校、朝阳职工大学并入。2008年异地新建于目前校址。自1981年重建以来,朝阳师专一直承担着朝阳市及周边地区的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任务,共培养全日制大专毕业生16767人,为朝阳市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在基础教育师资的培养与培训方面做出了较大贡献。
校园占地面积898.24亩,规划建筑面积28.76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19.9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000万元。现有纸质图书48万册,新校区规划有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系统。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383人。
学校设有13个教学单位,设有语文教育、英语教育、物理教育等12个师范教育专业和广告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学前教育等19个高职专业,涵盖了文学、理学、法学、工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等七大学科门类。2008年面向全国11个省(自治区)招生。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被确立为国家级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示范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被确立为省级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现代教育技术”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自2006年起,与沈阳师范大学开展了进一步的联合办学,以专接本的方式,开设了数学教育、中文教育、英语教育等三个本科专业,办学地点设在朝阳师专。
现有教职工760人,其中专任教师475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59人、副教授262人,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145人。专任教师中有“曾宪梓教师奖”获得者13人,朝阳市突出贡献专家4人,朝阳市优秀专家2人。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学校于2008年被国家语委命名为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自1985年以来连续二十二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自1991年以来连续十六年保持了省级花园式单位称号,自1993年以来连续十五年保持了省级文明校园称号,自2004年以来连续四年保持了省级绿色学校称号,多次受到朝阳市委、市政府表彰。学校党委先后四次被中共辽宁省委命名为先进党委。
为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从2003年起,学校一直在努力提高办学层次,目前新校园建设一期工程已开工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师资队伍、学科专业也基本达到了本科教学要求,学校正在努力申办综合性本科院校----朝阳学院。
拟改建的朝阳学院实行省、市共管,以市管为主。学院立足朝阳,面向辽宁,辐射周边,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本科教育与专科教育并举;以师范教育为主,师范教育与非师范教育并存;以普通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继续教育。逐步办成多学科、多功能、具有较高水平的综合性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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