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学院新生入学指南须知及报到时间注意事项
辽东学院在邮寄录取通知书时,大部分高校会附带一本为新生准备的《辽东学院新生指南》或《辽东学院新生报到须知》。同学们在开学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上面会写明学生报到时间,报到时需要带齐的证件和材料,入学所需的各种手续及注意事项。学生要提前上网填写相关内容。如果还没有收到辽东学院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以参考下往年的辽东学院新生入学指南和须知,每年新生入学政策都有变化,本文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官方为准。
2018年辽东学院新生入学指南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于 9月6日报到(不含2018年专升本录取的新生),2018年录取的专升本新生请于8月31日报到。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还必须携带《兵役登记证》报到,未办理《兵役登记证》的,学生在入校前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兵役机关进行补登,省外户籍学生也可在我校所在地兵役机关进行补登。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招生就业处请假(电话:0415-3789103、3789061,传真:0415-3789104)。未经同意逾期一周不报到者,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党组织关系:所有党员请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转接,目标党组织名称为:中共辽东学院委员会;省外党员新生入学,需另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团员自带团组织关系:名头开到“共青团辽东学院委员会”。团员须携带团员证和团员档案。
3、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身份证。辽宁省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外省新生是否迁移户口,按所在省有关规定处理。转户口关系的新生自带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档案姓名必须一致,否则不予落户。落户地址为辽东学院。
4、按考生所在省规定自带档案的新生,须将本人档案交给所在二级学院,并索要回执,以防档案丢失。
5、新生入学后,学校在9月30日前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复查结论证明学生在考试报名、高考加分、志愿填报、健康状况、考试过程、录取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高考享受加分政策的新生,报到后需提供相关加分证明材料以备到校后资格审查使用。
6、应征入伍的新生,需按照《辽东学院征兵宣传手册》中的要求进行相关手续办理:要求学生家长或委托人携带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县级征兵办《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校办理,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办理的,请将上述三项材料于9月20日前邮寄到学校,统一办理。邮寄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辽东学院学生工作处 纪安辉科长收
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要求,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足额存入借记卡中,保险费用标准按照辽宁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8、特困学生可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或监护人可以向家庭所在地(区/县)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9、根据国质检执联(2014)475号文件、辽教电(2016)48号文件精神,学校为新生代购了统一的床上用品,包括棉被褥1套、被罩2个、床单2个、枕芯1个、枕套2个、枕巾2个、被蒙1个、蚊帐1个。
10、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高校收费的实际情况,新生缴纳学杂费统一使用中国银行长城校园卡代扣代缴。入学报到时将银行存款回执单、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起交给所在学院辅导员。银行存款回执单不作为学生收费收据,仅供各学院办理入学手续时使用。
11、 为确保入学手续的顺利办理,新生务于8月28日前将学费、住宿费、入学体检费、军训服装费、保险费、床上用品费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的中国银行校园卡中(详见《辽东学院2018级新生收费项目及标准明细表》和《中国银行长城校园卡使用说明》)。入学后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住宿费将按实际住宿标准返还差额,杂费(代收代支项目)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12、新生报到当日( 9月6日),我校在丹东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有接站车辆。接站时间为早8:00-晚20:00。其他时间学生自行到校报到,请认真核对所在校区。
临江校区(南校区):由站前乘106路车到辽东学院站下车或由站前乘101路车到辽东学院商务宾馆站下车,向南行500米,乘出租车大约10元。
金山校区(北校区):由站前乘110路车到辽东学院站下车,乘出租车大约17-20元。
校址:临江校区: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邮编:118001
金山校区: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号。 邮编:118003
新生接待联系电话:临江校区:0415-3789053 金山校区:0415-3789555
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415-3789102
招生监督电话: 0415-3789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