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统考播音主持类专业考试大纲与说明(一)

|来源:新高考网

播音主持类专业


第一节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知识、广播电视新闻传播知识、语言文学、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与主持、策划、编辑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第二节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主持类专业考试共计3个科目:
1.第一科目:综合专业素质(指定新闻稿件、指定即兴评述话题)满分为100分。
2.第二科目:普通话语音,(自备文学稿件、指定文学稿件),卷面满分为100分。
3.第三科目:才艺展示(外形、身高、及才艺),满分为100分。
每科满分为100,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专业素质1.5、普通话语音1.0、才艺展示0.5)折合为300分。
二、考试形式
面试,考生考试时不允许化妆。
第三节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综合专业素质:由考生根据现场抽取考试题目内容并进行播读和进行即兴评述。(限时4分钟以内)
此项考试旨在了解并考核考生在有文字凭借的情况下的语句分析感受能力、用气发声及口腔控制能力。了解并考核学生在没有文字凭借情况下的临场应变能力;对问题的分析、理解、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
二、普通话语音
(一)自备稿件:内容体裁为文学作品,要求考生脱稿朗诵(限时2分钟内)。此项考试旨在考察考生的普通话语音状况以及在充分准备的情况下语言表达所能达到的最好水平。
(二)指定稿件(限时1分钟内):内容为指定文学作品。考生将抽到的题目交由考官,并按考官指定的试题内容进行朗诵。此项考试旨在考察考生的语音基础以及在短时间内对文学作品的理解,以及考生的感受能力、口头表达能力。
普通话语音考试要求考生在文学作品朗诵过程中,声音洪亮、发音准确、吐字清晰、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声情并茂,并能较为熟练地运用表达技巧进行表达。
三、才艺展示:除朗诵、台词以外的艺术表现形式,包括:器乐、声乐、舞蹈、戏剧、曲艺等形式均可。声乐项目不允许带伴奏,清唱即可,舞蹈项目由考场提供CD播放机。(限时2分钟内)
此项考试主要考察考生除播音主持专业素质以外是否还具备其他相关的艺术素质及特长,并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


第四节题型示例

一、第一科目:综合专业素质(限时4分钟内)
1.新闻播读
《央广新闻》报道,“神舟八号”目前已在酒泉准备就绪,有望于明天择机升空。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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