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艺术专业统考音乐学类考试大纲(四)
(四)朗诵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2.考试内容
朗诵篇目以散文、诗歌为主,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考生自备两首篇目填报,考试时按照现场电脑随机抽取的一首朗诵。
3.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朗诵。
4.考试要求
①普通话标准,能准确把握作品内涵;
②朗诵实行无伴奏朗诵;
③要求背诵。
5.评分标准
等级 | 评分标准 |
优秀 | 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朗诵的内涵;吐字清晰,声音宏亮,正确把握朗诵节奏;能正确把握朗诵内容,[color=#000000]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color] |
优良 | 感情真挚,表达流畅,能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朗诵的内涵;吐字清楚,声音宏亮,正确把握朗诵节奏;能正确把握朗诵内容,朗诵具有韵味和表现力 |
良好 | 感情较真挚,表达流畅;吐字清楚,较好地把握朗诵节奏;能较好把握朗诵内容,朗诵具有表现力 |
中等 | 内容完整,吐字较为清楚,基本掌握朗诵节奏 |
及格 | 内容基本完整,朗诵过快或过慢,吐字不够清楚,基本能够把握朗诵节奏 |
不及格 | 朗诵不完整或不能朗诵,吐字不清楚 |
(五)基本乐理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基本乐理知识。
2.考试内容
①音及音高:高音、低音谱号和谱表;音名;音的分组;变音记号;等音。
②音符、休止符及附点音符、附点休止符的时值;时值的基本划分。
③节奏、节拍:拍号;常用单拍子、复拍子(包括2/4、3/4、4/4、3/8、6/8拍子)的识别;切分音;弱起小节;节拍划分。
④音程:自然音程原位、转位的识别与构成;单音程;调式中的音程及不协和音程的解决。
⑤和弦:各种原位三和弦以及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七和弦,调式中的和弦(在自然大调、和声小调范围内)。
⑥调号、音阶:大小调式;自然大小调、和声大小调音阶的辨认和构成。
3.考试形式
闭卷,选择题。
4.考试要求
熟练掌握基本乐理知识。
5.样题
(1)下面的选项中大字组A的正确记谱为()
A.B.C.D.
(2)术语cantabile的中文意思是()
A.有表情的 B.如歌的 C.柔和的 D.愉快的
(六)视唱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和读谱能力。
2.考试内容
单声部旋律(限于1升1降调号内各自然大调、和声小调及中国汉族五声调式的4-6小节旋律),唱名法不限。
3.考试形式
面试。
4.考试要求
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武汉音乐学院网站上公布的视唱150条曲目中现场随机抽取1条视唱。
5.样题
6.评分标准
等级 | 评分标准 |
优秀 | 视唱流畅完整,音高准确,节奏具备抑扬顿挫的律动感,乐句呼吸自然顺畅,强弱快慢处理得当 |
优良 | 视唱流畅完整,音高准确,节奏准确,乐句呼吸自然顺畅,强弱快慢处理比较得当 |
良好 | 视唱较为流畅完整,没有明显的错误音高,节奏较准确,乐句呼吸自然 |
中等 | 视唱较为完整但不是很流畅,有少量明显的错误音高,节奏准确度稍差,乐句呼吸不自然 |
及格 | 视唱不完整也不流畅,以有较多明显错误的音高,节奏准确度差,乐句没有呼吸 |
不及格 | 不能连续视唱,音高概念差,不能把握大部分节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