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新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管理,按照因材施教、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要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学校正式学籍并注册的全日制专科(高职)学生。
第二条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转专业一次,申请时间为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五个教学工作日)。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三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思想进步,学习刻苦,求实上进;(二)遵守校规校纪,无纪律处分,无考试违纪、作弊等记录;(三)已修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第四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一)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的;(二)原就读专业停办或因招生人数较少而无法正常组班的,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三)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等符合政策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四)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发展变化,经学生本人同意,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五)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一)高职与本科“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二)录取为校企合作专业、中外合作专业等特定专业的;(三)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专业相应年份最低录取成绩的,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入学成绩低于拟转入专业相应年份最低录取成绩的(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达到本专业班级排名前20%的学生不受此限制);(四)按规定以专业知识+技能为主要考核内容的单独招生、春季高考统考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跨专业大类转专业;(五)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录取的;(六)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的;(七)恶意拖欠学费的;(八)有关文件明确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九)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办理流程
第六条确定转专业名额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末,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教学资源等配置情况提出可接收转入学生名额,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第七条个人申请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第二学期开学一周(五个教学工作日)内按工作流程向原专业所属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
第八条资格审查相关部门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审核、认定,若申请转入人数多于接收名额,将拟转入相同专业的学生第一学期公共基础课期末成绩平均值进行排名,择优确定。(一)转出、转入二级学院负责对转专业学生基本信息及转专业条件进行初审;(二)招生就业处负责对转专业学生招生类型、入学成绩等方面进行审核;(三)财务审计处负责对转专业学生是否恶意拖欠学费情况进行审核;(四)学生工作处负责对转专业学生纪律处分情况进行审核;(五)教务处负责对转专业学生学业成绩进行审核并对申请表进行复核、汇总,提出办理意见。
第九条研究确定教务处负责将拟确定的转专业学生材料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第十条学籍变动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学生工作处根据学校批文,为已批准转专业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办理学籍变动,原学号不变。
第十一条手续办理(一)转出二级学院负责通知转专业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继续在原专业学习;(二)学生转入新专业后,由转入二级学院安排班级,学籍管理、毕业要求等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三)被批准转专业学生从转入第二学年起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四)学生转入新专业后,由教务处安排转入专业课程、补修课程、学分互认等事宜。
第十二条附则
(一)本办法自2022级学生开始施行。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二、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训导、饲料与动物营养、电子商务、动物药学、食品检测技术、动物医学
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畜牧兽医、动物医学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饲料与动物营养、兽药制药技术
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动物医学、食品检测技术
省级品牌专业:畜牧兽医
省级特色专业: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宠物养护与训导、动物医学、饲料与动物营养、兽药制药技术、药品生产技术
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宠物养护与训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