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新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四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的学校或专业完成学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转学: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校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或原校,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
(3)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它高等学校别的专业学习者;
学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调整部分专业,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该专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由外校转入者;
(3)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者;
(4)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插班生;
(5)应作试读或退学处理者;
(6)已转过一次专业者(含批准攻读双专业者);
(7)无正当理由者。
第四十三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学,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申请转专业,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学生所在院、系领导同意,送教务处审核,并交转入院、系审查及组织考核、面试后提出意见,由教务处报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有关院系办公室,由院系通知学生办理有关手续。
(2)本省高校的学生要求转入我校,必须经转出学校推荐,我校严格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3)我校学生要求转到本省其他学校学习,由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经院长、系主任审查同意后,送教务处审核并呈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并由教务处与拟转入学校联系,报省教育厅审批。在接到省教育厅同意转学通知后,学生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4)外省学生要求转入我校学习,须由转出学校将学生的转学材料寄给我校教务处,经过严格审核,呈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批准。待接到省教育厅同意转学通知后,学生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我校学生要求转到外省高校学习,学生本人应向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因病转学要有医生证明),经院、系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审查同意,送教务处审核,并呈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同意后。由教务处发函与拟转入学校联系,报省教育厅批准。
(5) 办理校际间转学审批手续必须具备下列材料:学生转学申请报告及有关证明(因病转学要有医生证明),省一级新生录取审批表,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单,近期的体检表,操行评定意见书,学校一级的审批意见,省教育部门的审批意见。
(6)校内转专业的手续,详见《学院普通本科生转“复合类”专业管理办法》和《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7) 本省跨校和跨省转学的手续,应在每年的6月或12月份办理完毕。
二、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王牌重点专业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小学教育、学前教育
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学前儿童保教服务专业群
省级品牌专业群:教师教育专业群和早期教育专业群
济南市优质特色专业:学前教育
济南市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群:信息商务专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