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费,费用收费标准规定
第九条学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大中专学生收费标准有关规定,普通文理高职、对口高职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艺术类高职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按教育厅审批的学费标准收费。
住宿费标准按《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由山东省信息产业厅、山东省教育厅主管。学院具有近30年的计算机、电子信息技术类专业办学历史。2003年11月被国家教育部批准首批试办“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4月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确立为国家首批“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现有占地面积630亩,校舍建筑面积16.3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90万余册,资产总值近3亿元;建设了现代化的实验室、实训室、多媒体教室,以及电子实训生产线,各类实验实训仪器设备达5000多台套,建设了计算机校园网络系统、校园闭路电视系统、英语节目无线发射系统,实现了学院教学、管理、服务手段现代化。
学院紧密结合国家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战略,密切结合山东电子信息产业大发展和山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尤其是电子制造业基地建设,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发挥专业建设优势,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岗位需求的专业群。目前,开设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管理类、法学类、艺术类高职专业34个,在校生8081人。
学院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突出实践环节教学,坚持以实训基地建设为依托,以科研和技术服务为支撑,实行工学结合,开展“订单式”教育,实施“多证书”工程,毕业生以“综合素质高、动手实践能力强、适应岗位速度快”而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
学院有一支学历高、教学能力强、肯于钻研创新的师资队伍,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116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00余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50%以上,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均具有硕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自1994年以来,学院积极与本科高校开展合作办学,相继与北京理工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上海水产大学合作开展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继续教育和网络教育。学院从2005年开始,与澳大利亚斯威本国立科技大学开展“3+1”、“3+2”合作培养项目,从我院高职学生中择优选拔部分学生赴澳大利亚斯威本国立科技大学学习,学习一年获学士学位,学习二年获硕士学位。
学院是“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先进集体”,“潍坊市文明单位”,多次被山东省教育厅、信息产业厅表彰为“教书育人,培养人才成绩显著单位”、“职业教育先进集体”,2007年荣获“山东省国防机械电子工业五一劳动奖状”,学院曾连续7次夺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全国第一名,2007年荣获全国电子设计大赛(山东赛区)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