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教务处联系方式有哪些 办公室常用电话汇总
上海政法学院教务处联系方式有39225002、39225238、39225221、39225601、39225215、39225220等。
一、上海政法学院教务处联系方式
教务科
姓 名 | 电 话 | 办公地点 | 岗位职责 |
游 然 | 39225002 | 主教309A南 | 本科生选课、排课、教务信息管理等 |
王 珊 | 39225218 | 主教309A南 | 教室管理、高职排课、教师日常调课 |
刘 雪 | 39225220 | 主教309A北 | 学籍管理、辅修管理 |
考务科
姓名 | 电话 | 办公地点 | 岗位职责 |
许 松 | 39225238 | 主教学楼209A | 成绩管理工作 |
王咏梅 | 39225216 | 主教学楼209A | 各项校内考试管理工作 |
彭 博 | 39225216 | 主教学楼209A | 各项全国、上海市等各类等级考试管理工作 |
实践教学科
姓名 | 电话 | 办公地点 | 岗位职责 |
陆小平 | 39225221 | 主教310A | 组织、协调实践、实习场所与研评合作,制定实习、实训教学计划、组织学生的各类学科竞赛。 |
于雪燕 | 39225223 | 主教311A | |
邹 静 | 39225671 | 主教312A | 落实实习工作的具体实施、安排毕业论文(毕业作业)的组织及具体落实。 |
教学研究与建设科
姓名 | 电话 | 办公地点 | 岗位职责 |
张雯淇 | 39225601 | 主教409A | 全面主持科内工作,重点负责制(修)订相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专业建设、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等。 |
石愿琳 | 39225058 | 主教411A | 主要负责专业申报、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激励计划管理,组织通识课程及双语课程申报、认定等。 |
安博麒 | 39225058 | 主教411A | 主要负责各级各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虚拟教研室申报与建设,组织开展教学类的讲座、培训,报送状态数据、质量年报、年鉴等相关材料。 |
郁佳婷 | 39225058 | 主教407A | 主要负责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建设、课程思政、教学类评奖(含教学成果奖)、组织开展专项经费教学项目建设、语言文字工作等。 |
教学设备管理科
姓名 | 电话 | 办公地点 | 岗位职责 |
姜绪平 | 39225215 | 主教学楼211A | 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教学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处理本科室的日常行政事务等。 |
寇文玉 | 39225008 | 主教学楼205C | 公共机房、语音教室的日常管理、设备仪器的保管及科室的内勤等。 |
毛 群 | 39225180 | 主教学楼305C | 多媒体教室教学设备的管理、维修、维护,中控设备的管理等。 |
唐 炜 | |||
吴佳青 | 39225008 | 主教学楼205C | 各项技术工作及所有计算机相关考试技术工作 |
机房日常管理、维修、维护等。 | |||
张迎春 | 39225180 | 主教学楼305C | 全校教职工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维修、维护等。 |
张 清 | 39225008 | 主教学楼205C | |
葛嵘嵘 | 语音室、机房教学设备日常管理、维修、维护等。 |
办公室
姓名 | 电话 | 办公地点 | 岗位职责 |
平逸凡 | 39225220 | 主教学楼309A北 | 教务处印章和介绍信的出具,管理和负责处内来文、来函的登记、传阅、转递、催办、立案归档工作、发送有关会议通知。教材书库的管理,教材的订购、发放及教材费的结算等。 |
二、上海政法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能部处,肩负着本科各专业教育的教学运行管理、教学改革与建设以及本科学生培养计划、学籍异动等职责。本处在学校党委及行政的领导下,依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和法规,围绕学院办学定位与目标,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推进学院本科专业教育事业不断发展。
1、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本科专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生培养方案、教学改革与建设计划和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改革、总结并推广优秀教学成果;负责本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教学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3、组织编制并实施教学执行计划,组织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及有关教学文件;负责教学文件的归档立卷管理。
4、会同学校相关部门,抓好学生班风和学风建设;组织选拔和培养优异生;负责学生辅修及攻读第二专业的管理。
5、负责管理全校教学运行,包括选课、排课、课程调度以及各级各类课程考试管理;协助做好教学设施建设、现代教育技术运用及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工作。
6、负责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管理,包括学生成绩管理、学士授位及学历证书管理;协助做好学生学籍档案的汇编立卷及学历查询工作。
7、负责学校教学评优推荐及奖励评审工作,包括优秀教学成果奖励、优秀教材奖励、优秀教师奖励等;负责教学事故及违纪的检查、鉴定、通报及处理;负责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的检查、鉴定。
8、负责全校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及基地建设,协助做好大学生第二课堂教育的各项工作;负责本科生培养的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做好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以及实验教学建设和实验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9、协助做好年度教学经费预算编制和分配方案,以及监督审核教学经费的合理使用;协助做好教学设岗聘任的年度编制核算工作,积极推进师资队伍建设。
10、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布置的其它工作。
三、上海政法学院简介
上海政法学院(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简称“上政”,是上海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入选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丝绸之路”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培养院校、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合作组织检察官培训基地、司法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合作交流基地、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单位、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重点培育院校和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为“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留学中国”海外预科教育联盟成员、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成员。
上海政法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84年的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以及其后的上海法律专科学校;199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1993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与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合并,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开始本科层次的人才培养;1998年,开始研究生层次的人才培养;2004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成为独立设置的上海市属普通高等院校。
截至2022年10月,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有13个教学单位,40余个本科专业(方向);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