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考冲稳保是什么意思,冲稳保如何安排
上海高考冲稳保是一种策略,志愿填报普遍使用的方法,所谓“冲”,就是指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是自己最想上的大学和专业,有一定的风险,但一旦成功便能够聚志愿;而“稳”则是指考生填报的志愿是自己比较满意的,有一定的可行性;最后“保”指的是考生填报的志愿是比较保险的,相对来说较为保守,但是可以保证自己一定能够被录取,小编整理了上海高考填报相关内容,供2024年考生参考。
一、上海高考冲稳保是什么意思
“冲”是指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以选择一些竞争稍微激烈一点的、录取分数略高的院校或专业,这些院校或专业最好是考生的理想大学或专业。但对于目前的高考成绩来说,录取几率较小,就可以采取冲一冲策略,试着填报一下,如果运气好,就可能会被录取。
“稳”是在填报志愿的时候,选择一些竞争相对较小一点的、录取分数适中的院校或专业。考生自身的成绩和实际水平跟这些院校或者专业较符合,被录取的概率较大。建议可以选择一些相对理想的院校或专业。
“保”是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一些竞争较小,并且录取分数较低的院校或专业。这种被录取的几率非常大,能够保证考生在被前几个志愿拒绝后,仍有被录取的机会。这样可以避免考生因为志愿填报过高,而错失录取机会。
二、上海高考冲稳保如何安排
每年各院校的录取分数都会有所变化,如果从分数划分层次是不准确的,最稳妥的是看分数所在的位次,学校每年录取的位次不会有太大变化。因此可结合学校录取的位次和自己分数所在的位次来填报志愿是最保险的。
1、冲:结合近三年学校的录取位次,选择位次比自己位次约低10%的学校。
2、稳:结合学校近三年的录取位次数据,选择跟自己位次差不多的学校。
3、保:综合近三年的录取位次,选择比自己位次高10%~15%的学校。
在不同的志愿填报模式下,冲稳保比例怎么安排?
正临高考改革之际,全国各个省份的志愿填报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院校+专业组模式、专业+院校模式、院校+专业模式。
大家可根据省市和实施时间的不同来分辨所对应的高考录取模式,2025年实施的省份在2024年仍然是采用老高考(院校+专业组)模式。
1、专业+院校模式(浙江、辽宁、山东、河北、重庆)
这个模式下不存在被调剂的风险,直接将档案投档到某院校的某专业。不存在调剂的风险,所以可以将“冲”作为主基调。
爱冒险的考生可以将“冲稳保”志愿数量的比例调至7:2:1,比如河北可填报96个志愿,此类考生可以填67个冲的志愿,19个稳的志愿,10个保的志愿。较保守的考生可以按照3:3:3的比例来设置“冲稳保”的志愿数量。
如果考生想选择喜欢的专业,可以填写不同院校的专业,将同个专业按照以往的录取分数和位次从高到低排列。如果考生特别喜欢某个学校,可以按照此学校专业录取分数的高低,将全部专业都填一遍,增加被录取的概率。
不过无论大家按照什么样的比例来填写志愿,老师还是建议大家要留有一定比例的稳和保的专业和院校,避免滑档。
2、院校+专业组模式(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海南等省份)
这种模式是新高考模式下的一种志愿填报方式,缩小了投档的范围,将原来的院校投档改为了专业组投档,调剂也只是在选择的专业组内调剂,使得考生对专业选择的满意度增加了。
该模式存在调剂的风险,建议“冲稳保”的志愿数量比例为3:3:3,或者保守的学生可采取2:4:5或者1:3:5,不要太过于冒进,主要是找到合适的专业和院校。
考生应该多加考虑对专业的喜好、专业的热度、是否为优势专业及就业情况。将感兴趣的专业组专业往前排,如果组内有不能接受的专业就不要填写。也可以把自己心仪的学校的所有专业组都天上,增加被此学校的录取概率。
在院校+专业组模式下,建议要选择服从调剂,否则被退档后只能等待征集志愿与下一批次的录取。
3、院校+专业模式(甘肃、四川、吉林、安徽等省份)
这种模式是老高考的志愿填报方式,考生将档案投档到院校,存在院校调剂,分数不够的情况下,很容易被调剂到院校的冷门专业。
因为存在院校内调剂,建议考生将“冲稳保”的志愿数量比例设置为3:3:3以下,最好是2:4:5或者1:3:5,稳妥一点,找到合适的专业和院校才是最为关键的。
对专业要求高的考生建议冲专业类学校(如想学电子信息类专业,就可以选择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这类学校专业学科强,并且冷门专业较少。对学校要求高的,可以将心仪的院校和专业从高到低排序,最后一定要有分数最低的院校和专业作为保底,并且服从调剂,以免被退档。
高考冲稳保是一种志愿填报的策略,合理安排可增加被心仪学校录取的概率。不同志愿填报模式对应着不同的冲稳保比例的安排,一定要把握好冲稳保的志愿梯度。在志愿填报过程中,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合理划分梯度,既要有进取心,也要保持稳妥。
三、上海高考志愿填报设置2024参考
本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专科两个阶段。
一、本科阶段
本科阶段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时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考生如获政策性加分,则计入高考成绩,但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本科阶段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开展招生。院校专业组由高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不同专业(或大类。以下统一简称为“专业”)的科目要求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高校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
(一)招生计划编制
高校按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在沪本科计划。高校在沪公布计划须具体编制到各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的计划原则上须具体编制到组内各专业。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编制计划因报考生源不同,原则上相互之间不能调剂使用。
(二)招生批次设置
本科招生批次按录取顺序分为:①综合评价批次;②零志愿批次;③本科提前批次或本科艺体类批次;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⑤本科普通批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本科招生批次开展前完成强基计划招生;本科普通批次投档前完成特殊类型招生。
本科艺体类批次内分甲、乙两个批次,各设顺序段和平行段。甲批次顺序段一般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平行段一般为使用专业统考成绩招生的高校;乙批次顺序段为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外,其他经教育部批准允许使用专业校考成绩招生的高校及部分使用专业统考成绩仍按顺序志愿方式招生的高校;乙批次平行段一般为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的征求志愿高校。
(三)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单位
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
2.志愿填报数量与志愿性质
(1)综合评价批次设置4个平行志愿。
(2)零志愿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
(3)本科提前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
(4)本科艺体类设置甲、乙两个批次,各设顺序段1个志愿和平行段10个志愿。
(5)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
(6)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针对零志愿批次设置1个志愿,针对本科普通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
(7)本科普通批次设置24个平行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填满各批次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3.志愿填报时间
所有本科志愿均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公布后填报。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4.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兴趣、爱好,合理选择各批次具备填报资格的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规定,须对照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填报志愿。
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相符时,才具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资格。当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为“或”的关系时,考生选考科目中只要有1门与其相符,即具填报资格;当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为“和”的关系时,考生选考科目须包含其要求的全部科目,方具填报资格。对于不限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填报时无科目限制。
5.各批次志愿填报要求
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在初报名的公示合格名单中,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市统一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填报本科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原则上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民航、军校、消防及特殊要求的除外)。部分高校及专业对体检、面试、政审等还有相关报考要求,考生须比对拟报高校要求,符合资格者方可填报。在本市招收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高校相关专业归并为一个院校专业组,组内各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方式进行专业录取。
填报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一般须高考成绩达到艺体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本市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体育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专业成绩须统考或校考合格。高校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和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
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志愿的考生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具有本市农村户籍。
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考生须符合拟报高校给予的特殊类型招生优惠资格,且公示无异议。
填报本科普通批次志愿的考生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6.征求志愿
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设征求志愿,其他批次不设征求志愿。
本科艺体类甲批次的征求志愿含在本科艺体类乙批次中,在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录取完毕后填报。未被甲批次录取的艺体类合格考生具有填报资格。
本科普通批次录取完毕后开展两次征求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一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第二次征求志愿实行降分录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高校自主决定,高考成绩满足本科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二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
7.专业志愿设置
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四)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根据各批次志愿性质,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特殊类型招生和本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段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方式投档。
2.投档比例
综合评价批次按1:1.5比例投档。
本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本科艺体类批次顺序段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平行段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产生的投档成绩按1:1比例投档。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按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各占50%折算产生投档成绩;表演类、体育类、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按高考成绩占30%、专业统考成绩占70%折算产生投档成绩(具体投档成绩折算公式详见附4)。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1:1.2比例投档。
特殊类型招生不设投档比例,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后,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
零志愿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按1:1比例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投档前先进行模拟投档,最终按实到计划1:1比例正式投档。
3. 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4.同分处理
(1)本科普通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2)本科艺体类批次平行段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1位序比较后仍同分的考生,按本科普通批次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五)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高校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办法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高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按照事先公布的专业调剂规则进行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高校作退档处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二、专科阶段
专科阶段(以下简称“专科”)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专科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考生如获政策性加分,则计入总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一)招生批次设置
专科按录取顺序分为:①专科提前批次或专科艺体类批次;②专科普通批次。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数量与志愿性质
专科提前批次设置2个顺序志愿;专科艺体类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专科普通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时间
专科各批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本科阶段录取结束后。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日 期 | 工作内容 |
6月23日 | 公布考生高考成绩及位序、本科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具体时间以“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公布为准) |
6月24日—25日 | 高考成绩复核(24日网上申请复核,25日查询复核结果); 本科志愿填报网上咨询、B站直播等活动(具体时间以“上海国子监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
6月26日 | 上午8:00—下午4:00,考生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 (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报名所在区招办统一安排) |
6月29日 | 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公布院校专业组面试资格线(具体以学校公布为准) |
6月30日前 |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 (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可填报志愿考生所获录取优惠条件公示 |
7月1日—3日 | 1日—2日每日上午8:00—晚上8:00,3日上午8:00—12:00,考生填报本科阶段除综合评价批次外的其他批次志愿 (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报名所在区招办统一安排) |
7月3日—4日 | 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校测(具体以学校公布为准) |
7月5日前 | 强基计划校测及录取(具体以各招生院校要求为准) |
7月6日 | 综合评价批次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
7月7日 | 零志愿批次录取 |
7月7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录取结果查询 |
7月7日—17日 | 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院校录取 |
7月12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艺术类甲批次顺序段、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果查询 公布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投档分数线 |
7月14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录取结果查询,并公布本科艺体类乙批次院校专业组计划表(含缺额计划)及本科艺体类乙批次可填报志愿考生成绩分布表(各类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 |
7月15日 | 上午9:00—下午4:00,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本科艺体类乙批次志愿(含顺序段和平行段) |
7月17日 | 上午公布本科艺体类乙批次平行段院校专业组投档分数线 |
7月17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艺体类乙批次院校专业组录取结果查询 |
7月18日 |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录取 |
7月18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录取结果查询 |
7月19日—8月1日 | 本科普通批次院校录取(包括2次征求志愿) |
7月22日 | 公布本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投档分数线 |
7月26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录取结果查询,并公布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院校专业组缺额计划表及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可填报征求志愿考生高考成绩分布表 |
7月27日 | 上午9:00—下午4:00,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 |
7月28日 | 上午公布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线 |
7月29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果查询,并公布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降分控制线、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院校专业组缺额计划表及降分控制线上可填报征求志愿考生高考成绩分布表 |
7月30日 | 上午9:00—下午4:00,本科降分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 |
7月31日 | 上午公布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线 |
8月1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果查询,并公布专科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专科志愿考生成绩分布表(语数外)、艺体类考生综合成绩分布表(各类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 |
8月2日—3日 | 2日上午9:00—晚上9:00,3日上午9:00—12:00,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专科阶段志愿 |
8月3日—5日 | 专科艺体类批次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 |
8月4日 | 上午公布专科艺体类批次平行志愿院校投档分数线 |
8月5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专科艺体类批次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果查询 |
8月5日—9日 | 专科普通批次投档录取 |
8月5日 | 晚上,公布专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院校投档分数线 |
8月7日 |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专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录取结果查询,并公布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院校缺额计划表及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成绩分布表(含艺体类招生院校) |
8月8日 | 上午9:00—下午4:00,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征求志愿(含艺体类批次) |
8月9日 | 上午公布专科批次征求志愿投档线(含艺体类批次); 晚上,“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开通专科批次征求志愿(含艺体类批次)录取结果查询,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
8月27日前 | 被录取的考生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应届生到毕业学校,往届生到区招办),具体时间安排以各区招考机构公布为准 |
3.志愿填报要求
除被本科阶段录取的考生外,其余符合专科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
专科提前批次志愿与专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填报专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一般须高考成绩达到艺体类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统考或校考合格。高校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4.征求志愿
专科各批次均设征求志愿,在专科普通批次录取完毕后统一开展。
5.专业志愿设置
每个院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三)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专科提前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专科艺体类批次、专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
2.投档比例
专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专科艺体类批次中,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产生的投档成绩按1:1比例投档。
专科普通批次按1:1比例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投档前先进行模拟投档,最终按实到计划1:1比例正式投档。
3.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4.同分处理
(1)专科普通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2)专科艺体类批次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第1位序比较后仍同分的考生,按专科普通批次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四)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高校接收投档后,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进行专业录取。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高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按照事先公布的专业调剂规则进行录取。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高校作退档处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本实施办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