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二)
2.体育专业特招生:田径、足球(男子)、篮球(男子)、武术、网球、游泳、乒乓球、排球等项目,面向浙江省招收18名左右。
二、报名条件
1.高水平运动员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仅限省内考生)。
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体育专业特招生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体育专业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或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1.报名办法:
考生可在本通知挂网之日起,直接向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投寄以下材料:
(1)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可直接下载)。
(2)考生近两年内参赛的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用特快专递寄至浙江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
2.报名时间:
非浙江省考生截至3月14日;
浙江省考生截至浙江省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当天20:00。
四、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的浙江省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在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再行组织测试。我校专项测试费110元/人,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非浙江省(市、区)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在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再行组织测试;对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非浙江省(市、区)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我校专项测试费110元/人,测试时间为3月15日。请于测试前一天(即3月14日)携带运动等级证书、身份证、成绩册等报名材料原件到我校体育学院进行现场确认。
3.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