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新生怎么转专业难不难,有什么条件要求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陕西师范大学新生转专业的信息,方便大家以后在申请转专业时,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一、陕西师范大学新生怎么转专业难不难
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九条 学生一般应该在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三十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的工作程序和具体办法参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师范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和《陕西师范大学本科非师范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允许其转学或转专业:
1.确有专长,转学、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因生理缺陷或患有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经学校医院审核,不能在原学校或专业学习的;
3.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的;
4.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入学或复学时学校没有原专业的;
5.根据就业制度的改革和人才需求发展的变化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可以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6.休学创业或退伍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予以考虑;
第三十二条 学生转学,由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按下列要求办理:
1.在本省范围内转学,须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学校研究同意,在征得接收学校同意后,由两个学校共同向陕西省教育厅报批。
2.学生向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须先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学校研究,在征得拟转入学校同意后,我校报陕西省教育厅备案,拟转入学校向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3.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期末前办理有关手续;外校学生申请转入我校,须于每学年开始前将其思想品德鉴定、健康材料、招生录取审批表及学业成绩寄(交)我校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认为符合我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教学能力的,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同意,院、校两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将转入学生名单、表决情况如实记入会议纪要,并在学校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由校长签署接收函,并报陕西省教育厅备案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4.学生因病申请转学的,须提交学校认可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医院检查结论等医学证明材料。因“确有特殊困难”转学的,应提交由转出学校提供的情况说明和拟转入学校提供的调查结果说明。
6.学生转学须经转出学校和拟转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办理离校或接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转学:
1.新生入学不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一年的;
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最低成绩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5.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学的;
6.应当退学的;
7.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十四条 学生转学、转专业前已取得的公共课学分由教务处组织认定,专业课的学分由学院认定。
第三十五条 学生转学未尽事宜,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陕教生办〔2018〕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陕西师范大学特色重点专业有哪些
国家级特色专业: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历史学、地理科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生物科学、心理学
省级特色专业:心理学、新闻学、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经济学、哲学、历史学、地理科学、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生物科学、体育教育、旅游管理、对外汉语、学前教育、播音主持艺术、食品科学与工程
省级名牌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生物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历史学、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心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