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职专科通知书发放时间(通知)

|来源:新高考网

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现将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规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是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
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重要举措。高职院校
自主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科学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
体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为依据,综合评
价、择优录取。


二、招生院校
春季高职自主招生院校为独立设置的市属高职院校,共26
所。招生院校自主安排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考生填报志
愿前向社会公布。
招生院校须制定自主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内容须完
整、规范、准确。主要内容包括:院校全称、办学地址、专业情况、
招生专业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录取标准和程序、专业考试或面试要求、学费标准、考生咨询的渠道
等。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
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
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以下称区县招办)或居住
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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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2.报名方式。采取考生自主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信息的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1月11日至1月15日,登录招考资讯
网(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机APP(仅限
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
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1月18日至1月19日,持本人身
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
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
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按规定交纳报
名考务费(报名费每生30元,考务费每生30元),因本人原因不能
参加考试的,不退报名考务费。未履行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各接收报名的单位要参照普通高考考生号编制方法,赋予其14位考生
号,并进行电子摄像。
四、考试
1.考试科目。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
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
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体现招生院校的选拔培养要求。
2.考试形式。综合能力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长
120分钟,考试成绩总分200分。
3.考试组织。综合能力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区县招办组织实施、
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上或草
稿纸上答题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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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试时间。综合能力考试的时间为3月26日上午8:00-10:00。
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
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对于组织专业考试或面试的招生专
业,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考查内容、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并通过招
生章程向社会公布。招生院校要参照普通高考有关规定,严格组织实
施专业考试或面试,确保公平公正、安全规范。
五、志愿填报
1.填报资格。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称市高招
办)根据全市考生综合能力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
划定考生填报志愿的分数范围。
2.填报时间。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分数要求
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2016年天津市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计
划》,于4月13日至4月15日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志愿填报手
续。
3.志愿设置。录取工作按提前批次、普通批次顺序依次进行。提
前批次为招生院校须组织专业考试或面试的特殊类专业,设1个院校
志愿,院校志愿栏中有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
美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或春季高考艺术类美术专业
市级统考。报考其他特殊类专业的考生,要按招生院校规定报名参加
专业考试或面试。
普通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共设Ⅰ、Ⅱ、Ⅲ、Ⅳ、Ⅴ、Ⅵ、ⅦⅧ、
Ⅸ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
专业调剂志愿。
六、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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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录取原则。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各招生院校
在市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可依法自主规定报考资格和入学标准,依
法自主负责新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
市高招办负责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情况,并提供
相关信息和服务。
2.录取办法。招生院校以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
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
历史、地理等8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
换算(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
15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录取照顾
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
(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要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录取最低
分。
3.新生入学。被春季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录取的新生须按招生院校
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须按照
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身体等方面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
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法纪的考生,招生院校要及
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已被春季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再参加秋季
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能否参加秋季普通高考本科各
批次的录取,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如考生被秋
季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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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高职自主招生的
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七、工作要求
区县招生委员会要按照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
管理和培训,认真履行工作程序;要完善相关制度,制定详细的考试
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精细管理,规范实
施,确保高职自主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各招生院校须在市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由院长、分管领导
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高校招生委员会,加强对自主
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研究确定特殊
类专业的考查内容和方式、录取的标准和程序等重要事项,确保春季
高职自主招生工作依法、规范、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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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问答
1.什么是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是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
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重要举措。春季高职
院校自主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以高中学业水
平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旨在选拔适合
职业教育培养需要的高中毕业生进入相应高职院校学习发展。
2.参加春季高职自主招生的优势有哪些?
(1)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考试为考生增加了一次选择,提供了一次
进入大学的机会,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一考定终身”。
(2)对于意愿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考生,选择参加春季自主招生
考试可以减轻参加普通高考的负担以及高考后填报志愿的压力。
(3)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考试根据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需要,更加重
视考查学生的综合素养,考试形式多样灵活,考试内容是考生知识和
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进行专门的备考复习。
(4)被录取的学生毕业时,可报名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高职升
本科考试,有进入相应本科院校继续深造的机会。
3.有资格进行春季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有哪些?
春季高职自主招生院校为独立设置的市属高职院校,共26
所。招生院校自主安排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考生填报志
愿前向社会公布。
4.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待遇是
否相同?
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属于国家统招计划,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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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部分。被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在教学、管理、
奖助学金的评定及就业推荐等环节均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相
同。所取得的毕业证书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相同。
5.参加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后,能否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未被春季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各
批次的录取。已被春季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再
参加普通高考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能否参加普通高考本科各
批次的录取,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如考生被秋
季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
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高职自主招生的
录取资格将予注销,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将退还考生的报到注册费。
6.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招生对象是哪些?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
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
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春季高职自
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
通高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7.考生如何进行报名?
春季高职自主招生采取考生自主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信息
的方式。考生可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
下载“考务通”手机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春季高职院校
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
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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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报考者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领取有关考试材料。
8.春季高职自主招生考试考查什么内容?
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考试,主
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
应能力,体现招生院校的选拔培养要求。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
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成绩总分200分。综合能力考试具体要求见《天
津市春季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综合能力考试大纲》。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或春季高考艺术类美术
专业市级统考。报考空乘等特殊类专业的考生,要按招生院校规定报
名参加专业考试或面试,具体考查内容见各院校招生章程。
9.综合能力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综合能力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区县招办组织实施、计算机网上
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
无效。
10.春季高职自主招生如何填报志愿?
市招生委员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称市高招办)根据全市
考生综合能力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划定考生填报
志愿的资格分数范围。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填报志愿分数
要求的考生,依据市高招办公布的《天津市春季高职自主招生
计划》,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11.春季高职自主招生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各招生院校在市招生委员
会的指导下,可依法自主规定报考资格和入学标准,依法自主负责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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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市高招办负责
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服
务。
12.具体的录取办法和程序是怎样的?
录取工作按提前批次、普通批次顺序依次进行。提前批次为招生
院校须组织专业考试或面试的特殊类专业,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
愿栏中有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普通批次实行平行
志愿,共设Ⅰ、Ⅱ、Ⅲ、Ⅳ、Ⅴ、Ⅵ、Ⅶ、Ⅷ、Ⅸ9个平行院校志愿,
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招生院校以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
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时,考生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
地理等8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
(单科成绩按照A等第计为25分,B等第计为20分,C等第计为15
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录取照顾政
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
(津教委〔2015〕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要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录取最低
分。
13.具体报名考试及录取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1月11日至1月15日,符合条件的考生自主网上报名。
1月18日至19日,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件
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
到区县招办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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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考生持本人考生证、身份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综
合能力考试。
3月27至4月8日,进行网上评卷;院校组织特殊类专业笔试或
面试(相关时间和要求见院校招生章程)。
4月11日前,招生院校通知考生特殊类专业考试或面试成绩。
4月12日,公布综合能力考试成绩。
4月13日-15日,考生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填报志愿。
4月下旬,全市统一录取。
5月上旬,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
14.考生获取相关信息的途径有哪些?
一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二是登陆www.zhaokao.net,获取相
关信息(有关春季高职自主招生的政策规定、招生章程均在招考资讯
网上发布)。三是向所在中学或区县招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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