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考志愿录取顺序规则是什么样的(设置解读)
2023年新疆高考志愿录取顺序规则是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执行,对于总分在分数线以上却未被录取的考生将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小编整理了2023年新疆高考志愿录取顺序规则是什么样,志愿填报设置如何,什么时候开始录取,供考生参考。
一、2023年新疆高考志愿录取顺序规则
2023新疆高考主要以平行志愿为主,但是本科提前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采用梯度志愿。
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根据高校在疆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招生计划类型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不低于各计划类型理工类本科二批次分数线的75%划定,其中舞蹈学类、表演专业按不低于各计划类型理工类本科二批次分数线的65%划定。
本科提前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采用“梯度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和“三校生升高职”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报考“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排序。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30日前统一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第一志愿报考A段艺术类高校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告知高校;第一志愿招生高校须将全部合格考生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顺次录取,并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及时报送拟录取结果。
报考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每批次录取时,先向其所填报的普通类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如被录取,志愿库则自动取消该考生填报的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高校志愿;如未被录取,继续按考生所填报的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
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体检,并作为录取依据。
二、2023年新疆高考志愿填报设置指南
新疆2023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拟于6月25日12时正式开通
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2023年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拟于6月25日12时正式开通,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www.xjzk.gov.cn),在公众服务大厅栏目中选择“志愿填报”,进入“新疆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使用本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网上信息初始密码登录系统填报高考志愿。首次登录后将强制要求修改个人密码,方可进行其他操作。
考生登录后查阅《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在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和相关规定,结合本人的高考成绩、身体条件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减少落选几率。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7月2日18时;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7月4日18时。录取期间,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时起,考生可在征集志愿时间填报并修改后续批次志愿。
郑重提示: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阅读“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新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说明”,严格按照《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在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高校批次、科类、名称、专业及代码和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并确认,内容应真实、准确无误。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水平运动队等不分省计划均以“新疆招生网”公布的相关高校及专业为准。选择参加普通高考的“三校生”可填报《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在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中公布的除“三校生升高职”计划以外所有院校专业志愿;选择参加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的“三校生升高职”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公布的“三校生升高职”计划所列院校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阅读所报高校《招生章程》,或登录所报高校官方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如:大类招生所含专业、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相关要求、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或身体条件限制、录取中对各种政策性加分的处理、专业录取原则等具体内容。考生若因不了解所报高校《招生章程》中有关要求造成填报志愿不符合高校规定而影响投档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为让广大考生提前熟悉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定于2023年6月20日16时至6月23日12时开通我区2023年普通高考网上填报志愿模拟系统。在我区参加2023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含三校生)登录“新疆招生网”,在公众服务大厅栏目中选择“志愿填报”,进入“新疆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模拟)”系统,使用本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及网上信息初始密码登录模拟填报系统,熟悉操作流程。模拟填报志愿期间,模拟填报志愿系统所使用的有关高校招生计划为2022年我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仅用于本次模拟填报,非正式填报志愿招生计划;考生本次填报的志愿不是正式的志愿填报,所填报的志愿仅用于本次模拟,不作为正式志愿数据。
2023新疆高考录取批次设置与志愿填报:
录取批次分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共8个批次进行。
在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及本科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安排两次征集志愿。根据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当次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投档。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考生可同时修改填报后续批次志愿。
(1)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其中,除“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体育类”、“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设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报考“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或提前批次有相关要求的高校,考生须按要求参加专门组织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和面试。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的考生应符合高校(专业)相关要求。
“艺术类”本科划分A、B段。艺术类A段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以及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管理的高校、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设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设3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报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以及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管理的高校、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在A段填报相关高校。考生填报本科艺术类志愿时,必须将A段高校填报在第一志愿,填报在第二、三、四志愿无效;必须将B段高校填报在第二、三、四志愿,填报在第一志愿无效。
(2)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受援地区生源的本科一批次院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3)高校专项计划批次(设在本科一批次前):已取得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4)本科一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5)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受援地区生源的本科二批次院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6)本科二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18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7)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公安政法类、南疆单列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设2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除公安政法类、南疆单列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可以兼报外,其他各类之间不能兼报。
(8)高职(专科)批次: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院校。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三校生升高职”批次:招收参加“三校生升高职”考试的区内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和新疆中职班毕业生的区内高等职业(专科)院校。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三、2023年新疆高考志愿录取时间安排
录取工作安排
录取工作从7月10日开始,8月28日结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本科一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共8个批次进行。各批次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其中,除“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体育类”、“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设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报考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或提前批次有相关要求的高校,考生须按要求参加专门组织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和面试。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其他类别的考生应符合高校(专业)相关要求。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含报考不分省艺术类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填报“艺术加试”并选择加试专业类型方可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除高校有特殊要求外,不分文史、理工。本科艺术类计划分为“A段计划”和“B段计划”。“A段计划”为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可填报一个志愿;“B段计划”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可填报三个志愿。考生填报本科艺术类志愿时,“A段计划”所列高校(专业)必须填报在第一志愿,填报在第二、三、四志愿无效;“B段计划”所列高校(专业)必须填报在第二、三、四志愿,填报在第一志愿无效。
录取时间安排:7月10日-13日,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计划投档、录取;7月14日-15日,单列类(选考外语)计划投档、录取。
(二)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符合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及对口援疆地区生源的本科一批次院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7月16日-17日,普通类计划投档、录取;7月18日,单列类(选考外语)计划投档、录取。
7月18日,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本科提前批次,普通类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19日-21日投档、录取;7月20日,单列类(选考外语)计划本科提前批次和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22日-23日投档、录取。
(三)高校专项计划批次(设在本科一批次前):已取得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设1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录取时间安排:7月23日-24日。
(四)本科一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7月23日-24日,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计划预(模拟)投档,7月25日-26日正式投档、录取;7月26日单列类(选考外语)计划预(模拟)投档,7月27日-28日正式投档、录取。
7月28日,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本科提前批次,普通类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29日-30日投档、录取;7月30日,单列类(选考外语)本科提前批次,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7月31日-8月1日投档、录取。
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五)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符合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及对口援疆地区生源的本科二批次院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8月2-日4日,普通类计划投档、录取;8月5日,单列类(选考外语)计划投档、录取。
(六)本科二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18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8月5日,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计划预(模拟)投档,8月6日-7日正式投档、录取;8月7日,单列类(选考外语)计划预(模拟)投档,8月8日-9日正式投档、录取。
8月9日,普通类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10日-11日投档、录取;8月11日,单列类(选考外语)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12日-13日投档、录取。
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七)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公安政法类、定向培养军士生类、南疆单列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设2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除公安政法类、定向培养军士生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
录取时间安排:8月14日-15日,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计划投档、录取;8月16日,单列类(选考外语)计划投档、录取。
(八)高职(专科)批次: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院校。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8月16日,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计划预(模拟)投档,8月17日-19日,正式投档、录取;8月19日,单列类(选考外语)计划预(模拟)投档,8月20日-21日,正式投档、录取。
8月21日,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2日-24日投档、录取;8月23日,单列类(选考外语)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5日投档、录取。
8月25日,普通类、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6日-27日投档、录取;8月27日,单列类(选考外语)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28日投档、录取。
(九)“三校生升高职”批次:招收参加“三校生升高职”考试的区内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和新疆中职班毕业生的区内高等职业(专科)院校。设一个平行志愿组6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录取时间安排:8月5日,普通类“三校生升高职”批次计划预(模拟)投档,8月6日-7日正式投档、录取;8月7日,单列类“三校生升高职”批次计划预(模拟)投档,8月8日-9日正式投档、录取。
8月9日,普通类“三校生升高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10日-11日投档、录取;8月11日,单列类“三校生升高职”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8月12日-13日投档、录取。
各高校及专业的录取批次以《2023年新疆招生与考试》(下卷)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