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新生入学考试科目,大一新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转专业原则
(一)转专业学生应确有专长,转入另一专业能更好地发挥学习积极性;
(二)尊重学生学习自主选择权,尊重学生专业兴趣,促进学生专业发展。
三、转专业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表现优良;学习勤奋、刻苦,有明确的学习目标,且无受处分记录。
(二)艺术类、体育类学生只能转入同类别专业。
(三)成绩要求
1.申请转专业的新生,其高考分数应达到申请转入专业的相应科类高考最低录取分数(含单科);外省生源学生在符合转专业要求的条件下,原则上只允许在生源省份当年招生专业内互转。(各专业录取最低分见教务处网站)
2.申请转专业学生,除以下两种情形外,均不受一年级成绩的限制:(1)招生时所在地下一批次专业申请转入上一批次专业的学生,其第一学年学分绩点排名原则上需在专业全年级前30%以内;(2)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转入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其第一学年学分绩点排名原则上需在专业全年级前50%以内。
经认定对拟申请转入专业确具备学习特长的学生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因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才能继续学习的,经校转专业领导小组认定后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四、转专业程序
(一)申请
学生向所在学院书面提交《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报名申请表》,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于9月15日下班前将符合条件学生的申请材料和《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汇总表》报本科教学部教务科,并将转专业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znuljl@zjnu.cn。相关表格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二)考核
转入专业学生均须参加由各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按以下要求进行:
1.考核时间。9月18日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具体安排请于9月17日在教务处网站查看。
2.命题与考核。转专业考核由各学院自主命题,采用理论考试或面试形式。各学院指派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命题,命题工作需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关保密工作。采用面试形式考核的须由5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各成员独立评分,按总分高低录取。
3.考核组织。转专业考核由各学院组织,本科教学部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巡查。各学院将考核安排电子文档于9月16日前发至本科教学部。本科教学部汇总后于9月17日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各学院应在学院网站及院公告栏中予以公布,并提醒学生及时查看考场安排情况。
(三)录取
各学院于9月21日前将排序的拟录取名单、学生分班情况、参加考核学生成绩、考试样卷及标准答案等材料报本科教学部,拟录取的学生原则上转入学习。本科教学部会同有关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材料以及考试成绩进行审核、录取工作,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计划从高到低录取。
(四)交接
学生转专业后,相关学院应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交接工作。
转专业选课安排在9月23日上午9时开始,请各学院负责转入学生的选课通知与选课指导。
转专业后即进行学分转换认定工作。学生本人提出学分转换认定书面申请(学分转换认定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转入专业系(专业)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申请表于10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统一交本科教学部,经本科教学部审核通过后学分转换认定生效。逾期将不再予以转换认定。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专业拟转入的学生数不得超过专业招生数的30%。
(二)各学院应在学生报名前积极开展好专业介绍和宣传等工作。
(三)转专业学生的教材,在完好无损、不影响重新分配使用的前提下,允许以转入学院为单位,于9月30日前到后勤集团教材管理部门集体退换。
(四)未尽事宜由本科教学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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