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改革试点方案解读,浙江高考改革政策总结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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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招生模式不同的是,单独考试招生是为适应中职教学特点和中职学生成长需要专门设计的,实行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只有中职学校(含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毕业生可报考单独考试招生。
二十五、哪些考生需要参加职业技能考试?怎样报考?
考生若报考单独考试等有职业技能考试要求的高校,以及报考有职业技能要求的高职提前招生、三位一体招生的高校,需按要求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浙江省统一组织职业技能考试,每年1次。职业技能考试共分17个大类,考生可以自主选报1-2个类别;各类别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职业素养基本要求体现在其中,成绩满分300分;同一大类考生可参加2次考试,成绩2年有效。
二十六、高中学考怎样安排?
高中学考调整到每年4月和10月安排考试。首次考试在10月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另行公布。
这样调整,有利于学生有更充足的时间用于课程学习;有利于避免学校过于偏科教学和学生过于偏科学习现象的发生。
二十七、往届生、社会人员及异地生怎样报考?
往届生、社会人员以及外省籍在浙江省异地高考考生,如参加2017年及以后的高考招生录取,需按浙江省高考招生改革试点方案和高中学考实施办法参加各项考试。
二十八、怎样保证高中学考的公信力?
在这方面,浙江省已经有了实践经验。从2008年开始,浙江高考英语听力、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就已向考生提供1年2次考试机会;浙江省高中学考也开始提供多次机会,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成绩报告采用等级制。这为学考成绩纳入高考选拔评价体系提供了制度支撑。
目前,浙江省标准化考点考场建设已有了确保考试安全的技术支撑。学考考试管理与高考一样,全部在标准化考点和考场进行,考试全程监控录像。